她很清楚——钱付了不等于收口,撤回如果含糊,就等于他还留着尾巴,随时能再翻出来咬你。
条款写的是“清理与撤回”,不是“随便写两句我错了”。
下午三点,物业经理也发来一条消息,语气比以往轻松:
“林女士,他按条款给物业交了一份书面说明,说以前贴纸、假通知与物业无关,承诺不再到小区滋扰。我们收存盖章了。电梯里今天也没动静。”
林晚回:“谢谢,麻烦把收存盖章那页拍我一份存档。”
她不嫌麻烦。
收口阶段最怕“他说做了”,你手里没纸。
她要每一项撤回都有“收存章”。
晚上九点半,周明终于发来消息。
语气比以前“讲理”了很多,但那股控制欲还在:
【“钱我已经付了,说明我认了。以后互不打扰,就到此为止。你也别再找我麻烦。”】
林晚看着“你也别再找我麻烦”,心里一点都不意外。
他永远想把自己摆成“结束的发令枪”。
可结束不由他说。
结束由条款说。
她依旧没回,只截图归档。
然后把这条消息也放进“履行阶段”文件夹里,备注写得很清楚:
“对方试图以付款备注/短信主张‘了结’。”
这是未来防翻脸的材料:你看,他从来不是悔改,他只是想控制叙事。
临睡前,林晚把“调解履行进度表”更新了一行:
赔偿款:已按期到账(备注含“一次性了结”,律师将出具解释函)
公司撤回说明:已提交但需补正(法务已回函要求明确撤回不实指控)
物业撤回说明:已收存盖章
平台假房源:近7天未再出现(继续监控)
是否再犯:0次(观察期继续)
她在备忘录写下第114章的钩子:
“收口最后阶段:看他是否补正公司撤回说明;看平台是否再出现假房源;若出现任何一次再犯→直接按违约条款启动执行。第四卷完结条件:30天内无再犯+全部撤回补正完成。”
灯关掉的时候,屋里很静。
林晚第一次觉得这静,不是暴风雨前。
而是暴风雨后,屋檐滴完水的那种静。
第四卷,离真正完结,只差最后的确认:他到底能不能守住“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