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没再出现贴纸,平台上也没再刷出“欠债急售”的假房源,租客门铃摄像头整晚不再推送“有人逗留”。
安静得像事情终于要结束。
但林晚没松到彻底。
她记得调解条款里最关键的两个字:按期。
按期履行的人不一定悔改,但至少知道代价;按期履行的每一步,都要变成“可执行”的证据,避免他以后翻脸说“我没付”“她收了就算和解”“她敲诈”。
所以这几天,林晚做的事很简单——盯三件:钱、撤回、再犯。
第七天上午十点零六,手机弹出一条入账提醒。
“收到转账:××××元。”
备注写得很短,却带着钩子:
“赔偿款(一次性了结)。”
“一次性了结”这五个字,像他最后想抓的主动权——
你收了,就等于你默认“了结”;以后他再犯,他就能拿这句话做文章:你不是说了结吗?你还追什么?
可林晚不是收他一句话。
她收的是调解书里的“履行”。
她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冷静做三件事:
1)截图:入账页面、金额、时间、备注全部截全;
2)录屏:从手机时间开始录到入账记录,避免对方说“截图能P”;
3)对照调解书条款:金额是否一致、期限是否一致、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可追溯”。
她没去改备注,也没去回复他。
备注是他的戏,不是她的账。
她要的是:履行事实。
她把入账证据包发给何律师,写得很清楚:
【对方按期支付赔偿款,备注写“一次性了结”。已固定入账证据。备注不符合条款措辞,但不影响履行事实。请建议是否需要书面澄清:此为调解书项下赔偿履行,不影响违约追责。】
何律师回得很快:【你做得对。备注是他的小心机。我们不需要跟他吵,但要把“解释权”写进纸里:出一份律师函/告知:该款项系调解书项下履行,不代表你放弃对后续违约的追究。这样他以后想拿备注做文章,直接被挡回去。】
林晚回:“按这个发。”
中午十二点,公司法务也发来消息:
“周明按条款提交了一份《停止骚扰承诺书/澄清说明》到公司邮箱,语气很含糊,我们准备按流程回他:内容不满足‘明确撤回不实信息’要求,需按条款补正。你这边要不要我们抄送律师?”
林晚回得很短:“要。要求他补正: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