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诉自己得快些,两个小时的假不长,来回路程就去了大半,再磨蹭就该迟到了。可腿就是不听使唤,一步比一步沉,像灌了铅似的。
他又回头看了一眼。
她那顶灰扑扑的帐篷夹在一堆同样灰扑扑的帐篷中间,没什么特别的,可他就是一眼能认出来。
认出来了又怎样。
他转过身,继续走。
——
来的时候他嫌司机开得慢,恨不得自己抢方向盘;回去的路反而觉得太短了,短到不够他把那些翻来覆去的心事理清楚。
吉普车颠簸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宋砚舟靠着车窗,看着外面的荒野飞速后退,脑子里却不是眼前的景。
他在想姜知予。
准确地说,他一直在想姜知予。从认识她到现在,快一年了,他好像就没有哪一天不在想这件事。
可是想又有什么用呢?
他宋砚舟,堂堂一个团级干部,带兵打仗从不犯怵,面对敌人从不手软,偏偏碰上这么个丫头,所有的本事都像拳头打在了棉花上——有力使不上。
从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是这样。
在港城,生死关头是她救了他。第一眼看见她,她就站在他面前,冷静,克制,俯视着他。
他当时就想,这人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后来才知道,好看是她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再后来,他追到了东北。
说不清是追任务还是追人,也许都有。他只记得到了靠山屯之后第一次见她,她看见他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那双眼睛里很短暂地亮了一下——
是那种看见一张好看的脸才会有的亮。
不是爱。
他分得清。
姜知予看他的眼神里,惊艳多过心动,欢喜多过喜欢。她对他的脸是满意的,这一点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所以他可耻地利用了这一点,在她面前尽量把自己收拾得体体面面的,军装永远一丝褶子都没有,连袖口的扣子都扣得整整齐齐。
然后得到了她的点头。
他打了恋爱报告。
她眼角微弯眼底有笑意。
能让她点头就够了。至于她为什么点头,是不是因为这张脸占了八成的原因——他不敢深想。深想了就觉得自己像个靠着皮囊混进去的冒牌货,随时可能被拆穿。
可是后来,他又出任务了。去了M国,差点回不来。
是她来救的。
不是派人来的,是她亲自来的。从地球另一头飞过来,在异国把他从那严密的地下实验室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