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妈从厨房探出头,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还捏着半个揉了一半的馒头,语气放得很轻:“小姐回来了?先生说站里有会,让你先吃。汤在砂锅里温着,是你爱喝的玉米排骨汤。
她应了声,挂好书包往楼上走。
经过书房时脚步顿住,百叶窗半拉着,最后一点橘色天光斜切在那把软包椅上。
那是他特意给她换的,以前她嫌硬板凳硌屁股,写十分钟作业就往他腿上爬,他没说话,第二天就让赵竞搬回了这把带绒垫的。
后来椅子上永远堆着她的课本、咬了一口的桂花糕、缠成乱麻的毛线团,还有她偷偷刻在扶手上的半只小太阳。
现在椅子干干净净,只摞着几份盖红章的文件,边角压得平平整整,刚好挡住了那半只小太阳。
吃完饭她抱着布丁坐客厅。布丁蜷在她腿上打呼,尾巴扫过手腕。
茶几上搁着他早上没看完的报纸,折在第四版,边角被他的手指捏出一道浅印——他看报总爱捏同一个地方,十几年没变过。
她指尖碰了碰报纸,油墨味混着淡皂角香飘过来,那些画面没打招呼就涌上来。
以前他总坐这个位置,把报纸举得高高的挡脸。
她光着脚从沙发那头爬过去,头一低就钻进他胳膊底下,拱得报纸哗啦响,油墨蹭满脸。
她仰着脸冲他笑,也不擦。
他会把报纸再举高一点,皱着眉叫她全名:“沈见微——下来。”可手早稳稳托住了她的腰。
有时她还会把吃了一半的桂花糕塞他嘴里,他假装嫌弃地皱皱眉,还是嚼着咽了;她会拿铅笔在报纸空白处画小乌龟,他看完一整版才发现,无奈地捏捏她的脸,说“越来越没规矩了”。
那时候做这些事,她连想都不用想。好像他的胳膊底下,天生就该有她的位置。
院门吱呀一声响。
是他回来了。
军靴踩青石板的声音很轻,左脚先落地,右脚再跟上来,是她听了十四年的节奏。
她抱着布丁的手猛地收紧,指节扣得软毛陷进去一块,布丁喵了一声,她才回过神,屏住呼吸盯着门口。
脚步声从客厅门口经过。
没有停。
一步,两步,三步,踩在木楼梯上闷闷的。
然后是他房门开了又关的声音,轻得像羽毛落地。
从头到尾,他没往客厅看一眼。
她把报纸放回原处,指尖冰凉。
从那以后,饭桌上便只剩她一个人。
清蒸鲈鱼端上来,鱼腹最嫩的那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