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躺在床上,他手里捏着那六枚口香糖,脑子里翻来覆去回忆当时得手时,肾上腺素飙升的眩晕感,那种感觉就像他偷喝了父亲的酒,浑身飘飘然。
第二次隔了一周,他从晾晒鱼干的码头走过,假装蹲下身系鞋带,手抓了一把鱼干塞进袖子里,这次他已经不怎么紧张了,心跳得也没那么快了,他反而享受起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他分不清对错,他觉得既然父亲都在偷,他偷也没什么错。
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
随着年龄增长,胆子和野心也逐渐变大,偷的东西从一开始的零食、散烟,到后来整条整条的偷,偷码头的渔网、螺旋桨、偷自行车,偷一切他能偷到手的东西。
偷来的东西太多没地方放,他便拿去换钱,换了钱又到台球厅和网吧消遣。
十九岁时,他的手艺已经越发炉火纯青,能用一根铁丝打开市面上大半的挂锁。
他变得更机灵了,会观察谁家白天没人,谁家男主人常年不在家,甚至能从衣着判断出对方有没有钱。
他已经戒不掉了!
他在城里偷,在镇上偷,回到村子里偷。
有次,因为偷了村里高家的铁锚,生铁铸就的铁锚重达两百斤,他大半夜光着膀子,将铁锚拖到废品回收站卖了180块钱。
隔天,高家老太顺着水泥地上铁锚拖出来的白印子,找到废品站老板。
老板指认出了方正。
高家老太叉着腰在村口骂了一整天,骂老扒皮生了个小扒皮,小扒皮的贼手伸到了自己家。
巴掌大的村子,消息传得快。
在小渔村里,什么东西都能洗干净,唯独名声不行!
二十一岁,方正看上了一个女人,想娶回家,但他没钱。
他决定干一票大的,和同伙去撬了金店,不料,被折返回来的金店老板堵了个正着,判了十一年。
监狱里,没什么东西偷,也没机会,睡在监狱的硬板床上,看着铁窗外一小块自由的天空,他发誓自己要戒掉这毛病。
结果出狱后,没过半个月,他的手又伸向了别人的口袋。
他的身体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偷什么是拿,这项本领已经融进了骨血里,别人的视野盲区是他灵魂舒展的地方,这次他被关了六个月。
刚刚那位女售票员很嫌恶地盯了他一眼,不仅仅是憎恨他小偷的身份,更是因为她察觉到方正的眼睛扫向了自己腰间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