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馨记录得最详尽的是他任督粮道(相当于财政厅长)时的日常应酬情况。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张集馨获任陕西督粮道,这是一个公认的肥差,被视为“财神庙住持”。因为是肥差,陕西的官场接待经费也由督粮道负责,张集馨的工作就是终日迎来送往、请客宴乐,根据张集馨的记述,总计下来,一年开销(包括每年送给地方上司和北京官员的礼金)一般都在五万两银上下,这还不包括送给同僚朋友的经济援助金。
一年五万两银的支出,即使在官位比较贵的乾隆朝,也够捐三顶道台的官帽子了。那么张集馨收入几何?按张氏自述,他每年约有六万多两银子的进项,扣除上述公务应酬与私人用度,已所剩无几。
要在官场上混碗饭吃,与上司、同僚乃至下属之间多加联谊是极为重要的事。因为权力需要用人情来维持,而人情则需要用接待来维持。这里的人情,已不是单纯的人际交往,而是一种重要的隐权力介质;这里的接待,也不是简单的尽地主之谊,而是持有或增持权力(包括隐权力)的必要成本。
而对于那种充当不了隐权力介质的纯粹人情,张集馨其实出手并不大方,甚至有点儿吝啬。比如他给京官们送礼,舍得一掷万金,可老丈人进京治病向他借两千两银子,他却没有答应,只送了300两,还不大乐意;在陕西当督粮道时,接待要员不敢稍有不周,但老丈人派人来西安向他索要几头健骡、几件狐皮袍,他都没有答应,甚至觉得老丈人一再索需,“未免不近情理”。
人情关系既然具有维持官员权力、隐权力的重要功能,那么我们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帝国官场会发展出一套半制度化的送礼名目,比如“别敬”、“程敬”、“炭敬”、“冰敬”、“三节两寿”等等。
种种名目的送礼惯例,又总称为“陋规”。尽管任何正式的官方文件都不会给官员规定送礼的义务,但致送陋规的官场守则无疑是所有官员心照不宣并共同遵守的,连礼金的规格都有了约定俗成的标准。在张集馨生活的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