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绕室徘徊的习惯,就是李鸿章传下来的健身绝招“走趟子”。这个词,充满了“无路可走、但也非走不可”的荒诞感。
尽管张廷重受清末维新之风的熏陶,学过英文,能读会写,甚至能用一个手指头在打字机上打英文函件,但是,他还是没法走出宅门去谋生就业。因为,做生意外行,蚀不起;当官、入政界更不行。
前朝老臣的后裔,怎能耻食周粟?——“投敌的名声是败坏不起的”!
他只能当遗少。
当然,他也有他的痛苦——李菊耦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反激心理,使这位寡母训子的方式十分怪异,甚至在亲戚间都有了孤僻的名声。她因怕儿子与家族子弟们泡在一起“学坏了”,便故意给小张廷重穿一些过时的衣服鞋帽,把他打扮得活像个女儿家。
据张家的老资格女仆何干讲,那些衣服都是“花红柳绿”的,鞋子也是满帮花纹的花鞋。
李菊耦就是要让张廷重羞于见人,远离那些趋时的“坏小子”。何干后来回忆说,那时张廷重出门去玩,走到二门,趁母亲不注意,就会偷偷摸摸脱了鞋,换上袖子里塞着的一双。“我们在走马楼的窗子里看见了,都笑,又不敢笑,怕老太太知道了问。”见张爱玲《对照记》。
老祖宗的气息一时是消散不了的,它仍以无形之形,控制着这个老宅子。在畸形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张廷重,自然也就跟这“走马楼”的气息一样,新旧杂陈。
一方面,他自认为是新文明的同道中人,并不抵制时新的观念。他爱看白话文的平民小报,乐于阅读翻译过来的西洋小说,喜欢购买进口的名牌轿车,甚至,还买过大部头的《胡适文存》。
五四运动以后,英国剧作家萧伯纳在中国走红,张廷重也买过一本萧的剧本《心碎的屋》,在空白页上写下题识:
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这完全是西式的习惯写法,还取了一个很摩登的洋名儿。张爱玲后来在写回忆散文《私语》时,去翻阅父亲的旧书,才注意到这个细节。
一切文明在他身上,都体现出混乱。他订阅了《旅行杂志》,但从来不旅行,因为抽大烟不方便。他不穿西装,但是却穿西装背心,而且就直接穿在汗衫外面。他喜欢叔本华,但也买了希特勒的《我的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