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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肉。你想靠两个菜团子就勾走他,门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周围的哄笑声更大了。
  什么叫杀人诛心?这就是。
  陆红梅感觉地面烫脚,隔着鞋底都能烧起来,是一分钟都站不住了,抬腿就跑。
  心里却在暗骂,林菀,你给我等着,早晚把你赶出向阳大队。陆斯年是我的,他只能是我的。
  周志刚盯着陆红梅的背影,眼珠子转了好几圈。
  来到向阳大队,李秀秀就明确表示不会跟他结婚。
  借李家的关系回城,几乎不可能了。
  他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一年,五年,十年……都有可能。
  几天农活干下来,他已经认识到,即便是他拼尽全力,也没办法靠自己的劳动吃饱肚子。
  他急需找到一张长期饭票。
  原本他的目标是林菀,如果她还像之前那么好拿捏,就继续给她机会养着自己。
  可林菀还在气头上,短时间内指望不上。
  他必须尽快寻找下一个目标。
  陆红梅就是最好的人选。
  大队长的女儿,又摊上事了,合作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他一骨碌爬起来,快步追上去。
  “陆红梅同志,下工后谈谈吧,我能帮到你。”
  陆红梅找过他,但那次他跑了。
  这次主动找上门来,怕是所图不小。
  不过,对眼下的陆红梅来说,只要能搞走林菀,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出。
  随即点头答应,“行,天黑后,小树林见。”
  周志刚一愣,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干脆,“好,不见不散。”
  抢收是一年中最累的时候,时间紧,任务重,谁也不敢偷懒。
  两个人达成共识后,就各自忙去了。
  林菀眼睛看不见,活干得却不慢,速度几乎跟大家持平。
  当然,主要是手套的功劳。
  徒手搓玉米,没几下就得磨出水泡,速度会越来越慢。
  她戴着双层手套,虽然干久了手依然会疼,至少不会磨破,周围的人全都羡慕得流口水。
  如果目光能杀人,李秀秀已经把她千刀万剐一万次了。
  只可惜,她白眼翻得再大,林菀也看不见,完全无感。
  抢收没有午休时间,所有人都在地头上吃饭。
  陆斯年虽然已经把午饭给林菀准备好了,可还是不放心。
  到了饭点立刻跑过来,看着她吃完才又去忙。
  “真没看出来,斯年这小子还是个疼媳妇的。”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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