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后,楼下果然起了动静。
不是吵闹,是那种“人突然散开”的紧。
母亲发来一段视频:窗帘缝里拍的。
画面里,周明站在门岗边,保安跟他说着什么,他一开始还装镇定,后来看到警车灯一闪,脸色明显变了,转身就走。
他走得很快,像怕慢一秒就被按住。
临走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
那一眼不凶,但很狠——像在记你家的窗户在哪一层。
林晚盯着那一眼,心里一点点冷下来。
堵人这招就是这样:他不一定要碰你,他只要让你知道“我可以在楼下站着”,你就会失眠、你就会不敢出门。
但现在他忘了——执行期里,你站着也算动作。
动作就能算成本。
警察上楼核实情况时,林晚没有下楼“对质”。
她就在门内隔着门链跟民警说话,声音清晰、简短:
“对方是周明,之前已调解并在执行阶段发生违约扣款。今晚他在我母亲楼下长期逗留,疑似尾随骚扰。我们已录到他在楼下徘徊、看到警车后离开的视频。请求登记,并将该行为作为执行期新违约证据。”
民警点头:“可以。你把视频保留好,我们先做记录。若对方再出现,你们直接110,别自行沟通。”
母亲在旁边眼圈红红的,手紧紧攥着围裙。
林晚握了握母亲的手,没说“别怕”,只说:“你做得对,报警就对。”
母亲轻轻点头:“我以后不心软了。”
这句话比任何胜利都让林晚踏实——
第五卷断尾,最怕的就是家属被他拽进人情里。
一旦家属不心软,他就没胃口。
警察走后,林晚坐在餐桌边,把今晚的材料按顺序整理:
110通话记录截图
母亲窗帘缝偷拍视频(含周明徘徊、见警离开)
出警登记回执号(短信/纸质)
母亲语音“他在楼下问门牌”
小区门岗保安描述(可让物业出说明)
她没有写长篇“他多可怕”。
她只写事实:尾随/逗留/试图打探门牌。
然后她把这一包材料发给何律师,附一句话:
【执行扣款后,对方在我母亲楼下徘徊、打探门牌、疑似尾随,见警离开。已报警登记。请求作为执行期新增违约事实,追加执行/加码措施。】
何律师回得很快:【这是执行期“人身接触风险”升级。你明天把材料补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