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周明的短信来了,语气又开始带刺:
【“我都赔钱了,你们还要我怎么写?你们这是故意为难。”】
林晚看完,没回。
截图归档转律师。
她知道他在试:试你会不会嫌麻烦,试公司会不会心软,试条款会不会变成一张废纸。
只要你心软一次,他就会得寸进尺。
傍晚五点,法务把公司的回函发给林晚确认。
标题很硬:《关于补正书面撤回与停止骚扰承诺的函》。
内容也很硬,几乎不带情绪:
你提交的说明未满足调解条款约定的“清理与撤回”要求;
请于×日内补正,补正内容必须包含:撤回不实指控、确认催告函不实、承诺不再骚扰;
逾期不补正或再次骚扰,公司将依法报警并追究责任,同时可将材料提交法院执行。
法务盖章、走EMS、留回执。
林晚看着那枚公司章,心里很踏实。
这就是第四卷真正的收口:第三方不再靠她提醒,而是自己按规则把门关上。
晚上八点,物业经理也发来一条消息:“周某的书面说明我们收存了,但他写得也很含糊,只说‘以后不来’,没写清楚撤回贴纸内容。我建议你要不要也让他给物业补一份更明确的撤回?”
林晚回:“要。请你们按调解条款要求他补正:明确撤回电梯贴纸不实内容,承诺不再张贴/不再扰乱公共区域。并写清楚如再犯物业将报警并配合提供监控。”
物业经理回:“明白,我会通知他。”
她要的不是一句“我不来”。
她要的是“我撤回我说过的话”。
因为只要话不撤回,谣言就像没拔掉的刺,随时能复发。
夜里十点半,租客发来一句话,特别生活:
“林姐,今天我妈说你这个房东挺靠谱的,至少不是把我们当挡箭牌。”
林晚看到这句,心里松了一下。
第四卷最难的地方从来不是打赢周明,是不让无辜的人替她承受风险。
现在,租客开始觉得安全,这才是收口的意义。
她关灯前更新履行进度表:
赔偿款:已到账(律师已准备出具“款项性质说明”)
公司撤回:退回重写,已发函要求补正(待对方提交合格版本)
物业撤回:已收存但需补正(物业将要求重写)
平台假房源:继续监控
再犯:0(观察期继续)
她在备忘录写下第115章的钩子:
“对方补正撤回若拖延=构成未履行→可启动违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