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抬头问:“你们这个小区最近类似情况出现几次?”
物业经理很直接:“至少两次电梯贴纸,之前还有告示栏假通知、门缝威胁纸条、门口贴缴费通知。都有登记和监控时间点。”
民警点头:“那就不是偶发,是持续滋扰。我们按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以具体定性为准)做登记,后续会根据监控和线索追查。”
最后,民警给物业和租客都开了接处警回执编号。
物业经理把回执号拍给林晚:“林姐,报警登记了,回执号在这。监控时间点也锁了。”
林晚回:“辛苦。今天这一步很关键。”
关键不在于“警察来了”,关键在于——从这一刻起,贴纸不是八卦,是警情。
造谣开始算成本。
下午两点,林晚把“第二次贴纸报警”证据包同步补交三处:
1)派出所工作号(新增警情+回执号+监控时间点)
2)法院民事案件材料补充(作为持续名誉侵权证据)
3)何律师(用于后续起诉/申请行为禁令或保全)
她还特意把那段“未确认→撤回”的录屏放进证据包最前面,说明一件事:
对方贴的截图是断章;她这里有完整时间线。
让人一眼就能看懂谁在造谣。
傍晚六点,公司法务也发来消息:
“下午又收到两个匿名电话,说你敲诈、收钱撤案,还提到‘小区都贴了’。我们按流程录音并登记。你要不要我们出一份‘单位受到骚扰记录’盖章?”
林晚回:“要。按日期、时间、来电内容简要写清楚,盖章留存。之后一并提交。”
她不需要公司替她骂人。
她需要公司把事实写成记录。
第四卷打到现在,她越来越清楚:
真正的保护不是“大家相信你”,
而是“系统知道真相”。
夜里九点,周明短信来了,语气依旧阴,但明显急了:
【“你报警有用吗?你抓得到我吗?你就等着被人骂。”】
林晚看完,照旧截图归档。
她没有被“被人骂”刺激到,因为她已经把“骂”从情绪事件变成了法律事件。
她在备忘录里写下第105章的钩子:
“贴纸升级→警方开始追监控张贴人;赵强已到案且可对比步态/体貌;同步推进民事送达;周明仍短信挑衅=持续不收敛,后续加码依据更足。”
写完,她关灯。
窗外路灯亮着,电梯还在上下,生活还在继续。
只是从今天起,小区里那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