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嗯”了一声:“辛苦。把‘带信封赔偿要求转交’写清楚,必要时出盖章说明。”
挂断电话,她心里更稳。
线下送钱、线上转账,都是同一个动作:买停。
买停不是赔偿,是交易。
交易一旦成立,他就能把“受害者”那张脸重新戴回去。
林晚不会让他戴。
第二天早上,林晚把《损失与影响清单》更新到 v2。
她把这次“转账求撤”和“信封求转交”也写进去,不算钱数,算行为链:
周明处理意见后仍以转账要求撤回(未收,录屏截图固定)
周明至物业递交“赔偿信封”要求转交(物业登记+监控标记)
她知道第四卷到了真正的清算阶段,光靠挡不够了,要开始“算”。
算的不只是费用,还有对方持续施压的方式。
上午十点半,她去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大厅里依旧是消毒水混着泡面味儿,叫号声“叮叮”响。有人抱着一摞材料蹲在角落里改字,有人吵着“我就要个说法”,生活的焦躁在这里特别集中。
林晚不焦躁。
她把材料按顺序递进去,像交项目:
起诉状(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证据目录(假房源、假通知、假催告函、刻章寄件影像、门铃影像、物业盖章说明、报警回执、公司处理记录、清单v2)
身份材料复印件(打码)
费用凭证(换锁、门铃摄像头等)
窗口工作人员翻到“欠款催告函”和“周明法律事务部”那页,明显停了停,又翻到“向周明转账”的固定记录,眉头皱得很深。
她抬头问:“你这边是主张名誉侵权+持续骚扰?”
林晚点头,语气很平:“对。对方已被处理仍不收敛,且持续通过第三方施压、制造虚假信息。”
工作人员又问:“你有没有和对方私下收过钱?”
林晚摇头:“没有。对方今天还转账要求撤回,我未收,证据已固定并同步警方。”
工作人员点点头,像松了口气:“那你这条线会更清楚。材料我们先收,走立案/诉前调解流程(以实际为准)。你留意短信通知缴费或补正。”
林晚拿到一张受理回执/收件回执,红章“咚”一下盖上去。
那一下声音很闷,但很踏实。
她走出大厅时,风有点冷,阳光却刺眼。她突然觉得第四卷的“清算”终于踩上了更硬的轨道——不是你求他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