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三个字,把他所有戏皮扒得干干净净。
林晚没有回。
她把这条短信截图归档,转给何律师,备注:“对方确认执行端已上门/介入。”
这条短信等于自认:执行端确实找过他了。
傍晚五点四十,物业经理又发来一条信息,短得让人心口一紧:
“林姐,刚才周明被带到物业这边配合核查了。执行端/法警在场。我们按要求提供了原始编号和登记表。他在现场一直说‘不是我’‘我不认识赵强’,但明显站不住。”
林晚盯着“被带到物业这边配合核查”,指尖停了两秒。
第四卷第一次出现“收人”的味道——不是传唤,不是电话通知,是现场带到、现场核查。
这就是系统真正伸手。
她没有发任何“终于”的情绪。
她只问物业经理一句很实在的:“你们提供资料时,有没有写清楚他来问摄像头位置、删监控、撤登记的时间点?这些很关键。”
物业经理回:“写了。执行端的人点名要看那几条,我们都提供了。”
林晚回:“辛苦。你们做得很专业。”
晚上七点,法院执行端再次来电。
对面语气比上午更冷静,但更有压迫感:“我们这边已经核实:周明在法院文书送达期间仍多次出现,且有妨碍取证设备的行为倾向。后续我们将依法处理。你这边继续不要与其接触,不要撤回任何申请。如再发生新情况,直接报警并同步我们。”
林晚只说:“明白。”
电话挂断,她坐在餐桌前,灯光打在文件袋上,那一叠纸像终于压出了重量。
林母在旁边小声问:“是不是……他要被拘了?”
林晚没有给“爽文式答案”,她说得很现实:“执行端已经介入并现场核查了。这一步意味着——他再也不能把事情当成你我之间的吵架。他必须对系统解释。”
林母眼圈红了:“他终于知道怕了。”
林晚摇头:“他怕的是代价,不是对错。”
夜里九点半,周明的短信又来了,这次不像威胁,像求生:
【“我求你了,你撤一下行不行?我以后再也不出现了。我可以赔钱。”】
林晚看着“赔钱”,眼神平静。
赔钱不是悔改,是交易。
交易的前提是:你愿意撤。
可她一撤,系统的门就会松一格,对方就会活过来。
她没回。
截图、归档、转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