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做了一件看起来“不热闹”、但第四卷最关键的事——把“不卖房”写成“可查的记录”。
因为收房人来一次可以说“路过问问”,来两次就会变成“我们一直在谈”,再来三次就能造出“房东默认委托”。
这种东西最恶心:它不需要你同意,只需要你没及时否认。
而林晚的打法从第三卷开始就很清楚:否认不要靠嘴,靠纸。
她拎着文件袋去物业,办公室还是那股打印机+茶叶味,前台小姑娘看见她就叹了口气:“林姐,昨天那俩人走得挺快,像怕登记。”
林晚点头:“怕登记就对了。今天我来加一条备案。”
物业经理抬头:“什么备案?”
林晚把一页A4放桌上,标题写得很直白:
《房屋不出售/不委托收购声明(备案)》
内容也很生活化,但句句能用:
1)本人林晚为××房屋产权人,目前房屋正常出租,不出售。
2)本人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为“收购/谈价/签约/收款/代收房租”。
3)任何人以“受托”“朋友”“周哥安排”等名义索取信息、进入楼栋、接触租客,均属无效并可能涉嫌侵害权益。
4)物业如遇相关人员到访,请按高风险户流程登记并留存监控,必要时报警。
她把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信息页(遮住敏感号码)一起递过去,语气很稳:“请你们盖章确认收到这份声明,并录入系统备注。以后任何人来问‘收房’‘委托’,你们就用这份备案回他。”
物业经理看了两眼,点头:“这个好。我们也省事。你签个名,我们盖章收存。”
林晚签名那一下,笔尖划过纸面“沙沙”响,很轻,但像把第四卷的第一道门闩钉上去。
经理在“物业收存”处盖了章,红章压下去,整张纸立刻硬了。
林晚把盖章回执收好,又补了一句:“昨天那俩人提到‘周哥’的口误,你们今天出的说明能不能把这句话写进去?哪怕写‘疑似提及周某安排’也行。”
经理点头:“能写,我们按事实写——‘现场提及“周哥”字样’。”
十分钟后,第十份盖章说明也出来了,连同“声明备案回执”一起,林晚全都拍照存档。
她没觉得麻烦。
第四卷要打的就是“利益线”,利益线最怕扯皮,最怕口头,最怕模糊。越早钉死,后面越少烂账。
下午三点半,租客突然发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