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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名声也坏了,知情的人谁愿意要她。

好不容易那个供销社主任调走了,事情也慢慢的淡了下去,议论的人也少了,加上江锦红这个人也会做人,时不时给同事买点零食,她在供销社干的还不错。

所以日子过得也算舒心,不过自从江锦凡再婚以后,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新嫂子兰彩莲可不是软柿子,自从进了他们家门,不仅把她大哥管的服服帖帖的,就连父母在她面前也是大气都不敢出。

至于她和妹妹更是整天被兰彩莲挑三拣四,每天都是阴阳怪气的讽刺她,每月还让她上交二十块钱伙食费。

她当然不乐意,她一个月才挣三十多块钱,这一下就让她交二十,那还让不让她活了?

结果兰彩莲就给了她一句话,不交钱就滚蛋,江家不养赔钱货。

江锦兰一直也没找到工作,整天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完全就是个女混混。

反正每个月不管用什么办法都交给兰彩莲十块钱,兰彩莲才让她每天回家住。

江锦红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生活,经常和兰彩莲吵架,可惜家里没有一个人向着她。

她也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

正好有一天一个男人来供销社买东西,把钱包掉在了地上。

江锦红捡到以后及时归还给了那个人,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个人熟悉起来。

这个男人叫周建华,还是轧钢厂的采购科科长,这可是个肥差。

江锦红知道以后心里窃喜,更加主动了,后来才知道周建华的老婆死了,还留下两个孩子。

这让江锦红有些失望,在她眼里周建华是个鳏夫,不过这也无所谓了,反正自己也离过婚,谁也别嫌弃谁,可是有两个孩子她就不乐意了,她可不想进门就当后妈。

可是两人处了一段时间,周建华出手大方,给她买了好多东西,她有些舍不得。

最后她把事情和罗秀说了。

罗秀倒是非常赞成,主要是她实在不想看到兰彩莲整天和江锦红吵吵闹闹,这个家都成家属院的笑话了。

而且罗秀听到周建华是轧钢厂的采购科长,她的小心思就动了起来,她打算让周建华给她小女儿江锦兰安排个工作,哪怕是临时工也好,虽然江锦兰不争气,可那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她是真怕小女儿最后蹲笆篱子。

在她看来有孩子怎么了,人家周建华这样的人要是没两个孩子还看不上江锦红呢。

所以罗秀极力劝江锦红答应周建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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