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选定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给这个组织取名——“双马帮第七先锋队”。
名字听来唬人,还“第七先锋队”,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前面还有六个队,其实一共就他们三人。
有了名字,接下来要立规矩。我是老大,又比你们聪明,你们必须绝对服从,绝对忠诚。
最后一步是敲定具体实施方案。吴汝军的设想是以信件形式进行敲诈勒索,而且写信、送信以及联系被敲诈对象的每个环节,都做了精心计划。
写信时,由他口述,或由他先写好,再由小弟戴着手套抄写。信中还要故意出现一些错别字,这样既不留指纹,也不会根据笔迹查到自身。
送信方式,或直接投递,或雇一个不相识的第三方,给些跑腿钱,如同现在的闪送。即便送信人被抓住,也查不到他们头上。如果有合适的人选,还可以长期合作。
与被敲诈者的联络,不能用电话,因为手机极易被警方定位,容易暴露。
他采用的是无线电对讲机,在信里指定对方去某个地方购买某型号对讲机,再调到固定频率通话。
看来吴汝军还是个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玩起了CQ通联。
取钱方式也花样百出,后文会详述。
吴汝军还给自己设计了一张底牌:如果光靠信件对方不给钱,就寄炸药包威胁。
整套流程,他自认为设计得近乎完美,天衣无缝。
一切准备就绪,他开始了第一单。
1993年3月24日,吴汝军向平阳县水头镇的六位知名企业家同时发出恐吓信,分别敲诈二十万到五十万不等。
那时普通百姓年收入不过两三千元,他一开口便索要数十万,绝对是巨款。
而且当时正值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几位被敲诈对象都是代表、委员之类的人物,可见其胆量之大。
他这么做,一是为钱,二是想把事情闹大,而且根本不担心被警方抓到,相当自信。
几位老板收到信后什么反应呢?既不想破财,也不愿报警,只能深居简出或雇佣保镖以求自保。
信虽是24日同时发出,或许因邮局或邮递员出了差错,其中一位姓温的老板31日才收到信,比别人晚了一个星期。
信中让他准备五十万,若无异议,就在30日晚八点于水头镇后山燃放五分钟烟花,以示诚意。
31日收到信,却要求30日放烟花,这根本不可能。
吴汝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