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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到我......

我站在训练场上,看着她的蓝头发在风里甩来甩去,把我和她的距离越甩越远。

我不希望这样......

但聪明如我,还是找到了解决办法。

既然她总是找大哥,那我就给大哥当小弟。

这样至少......能见到妮娜。

大哥很轻易地收了我当小弟。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他有自己的理由,比如想气妮娜之类的,但我总觉得那不是全部的答案。

他教我剑术,教得很认真......

除了剑术,他还教了我很多奇怪的东西。

识字、算术、画画、艺术鉴赏——他说艺术鉴赏就是看漂亮的东西,然后问我觉得怎么样。

他带我去剑圣之地山脚下的一座旧瞭望塔,那里可以看到整片雪原。

他问我心里有什么感觉,我站了很久,然后告诉他以前我每天都能看到这座山,但妮娜在的时候山是白色的,她不在的时候山是灰色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叫喜欢。

原来这种感觉有名字。

他教我做饭,切土豆丝的时候他说我刀工好。

他带我去镇上买新衣服,老板娘说从来没见过哪个小孩穿这套能这么有派头。

他说人靠衣装,你想让妮娜多看你一眼,就得先让自己看起来值得被看。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那个陌生的人,忽然想起父亲从来没带我买过衣服。

他说他希望我能找到一些能让自己开心的事,我一开始以为他是想让我放弃妮娜。

可后来他告诉我,他只是希望我能多真正开心地笑一笑。

‘人生不应该只有剑和女人,你应该有自己的喜好,你喜欢某个东西应该是因为你真的喜欢。’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话。

我想了很久,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妮娜......不只是“喜好”。

妮娜对我是‘必须’。

这两者的区别我还是分得清的。

他对我做的所有事情,刮筋膜、教识字、带我看风景、让我穿新衣服、逼我跟陌生小孩说话......

他总是在做一些我一开始不理解的事,但事后证明那些事都让我变好了一点。

大哥把我变成了一个看起来还行的人。

我身上有了肌肉,剑术也进步了很多。

镇上的小女孩会给我写粉红色的信,会在训练场栅栏外面看我练剑。

我不太懂该怎么处理这些信,大哥说放着别动,这是你的战利品。

和大哥住在一起的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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