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姐那叫一个羡慕了。
就是有一种男孩子,就是长得,壮实,但是身材细细的,皮肤可紧致,还有一些的肌肉,给人一种即壮,但苗条。
是个女人都想的...
想什么?
那还用问?
洪姐看得心里越发的喜欢。
陆阳收拾好钱,说一句:“洪姐,我走了。”
“嗯,去吧,有好的猎物要记得给洪姐送来,另外干辣椒记得多两天送来。”
“哎,好咧!”
陆阳笑的赶紧上了牛车。
他今天的状态,让洪姐猜到了吧?
他昨天可是大战七回啊!
不怪陆阳这样馋的,这年纪才24岁,正是男子青壮年,那不得一人干倒十个都不在话下,何况只有四个娇妻?
而且,昨天喝的什么?
虎骨酒,鹿鞭酒,鹿血酒,虎血酒!
就问,哪个人敢这样喝?
陆阳昨天一夜不倒的!
要不是早上再弄,怕让人笑话,让人撞到,所以,只能不舍的鸣金收兵了。
否则,高低还能再战十回合!
不过,这种酒,也不能常这样喝。
年轻就是好,这种雄风,让四个娇妻,对他是体贴入微。
早上那会,刘秀兰早早敲了四个荷包蛋煮给陆阳吃。
叶爱莲早早帮陆阳洗床单。
陈晓晓给陆阳拿了一套新的衣服,今天就穿上,格外的帅气。
话说,新衣三分神!
那洪姐看到,眼直了!
陆阳不久后到了胜利饭店,一称了野山羊,60*0.7=42元。
二哥算出来42元说:“小阳,今天要给工人们发工资了,是我直接发,还是你来发?”
“二哥,你直接发,让他们在工资表上签上名字,日期。”
二哥点了头,推了一下眼镜:“好,那我一会下午再给他们发,做生意,早上不发工资的。”
“嗯,好的。”
陆阳坐下来,拿了一瓶的汽水,喝了一下,解渴。
不过,这秋天了一到,汽水的销量了减了。
倒是饭店里的保暖的例汤,很多的工人都爱喝。
今天的例汤是一点的猪头壳骨头,加了冬瓜,葱花,陆阳把汽水一放,用碗盛了一碗的汤来喝,正好,捞到了猪眼肉,乖乖,这肉能吃吗?
陆阳微微的看了看,好在,这块是全瘦的?
陆阳正好饿了,干脆就坐下来啃着吃了。
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