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酒……”丁传根咂了咂嘴,喉咙里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够劲儿!”
丁冬九自己也尝了一口。酒液入口的时候带着一股凛冽的凉意,随即一股热流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醇厚的酒香在口腔里久久不散。他闭上眼睛,细细地品了品,然后睁开眼睛,嘴角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成了。
十三坛白酒,经过三天的冷冻提纯,最后得到了九坛半的高度白酒。损耗了不少,可剩下的这些,每一滴都是精华。丁冬九把酒坛子重新封好,用红纸写了标签贴在坛子上,码放在阴凉处。他打算拿这些酒送礼——这么好的东西,自己喝可惜了,得让该喝的人喝上。
处理完了酒,丁冬九又开始琢磨另一件事。
他前几天无意中看到的一幕,一直记在心里——王一梅和娟子坐在院子里,一人去厨房刮了点猪油,往手上抹,然后两只手使劲地搓来搓去。两个人一边搓一边笑,脸上都是一副很满足的表情。可那猪油又厚又腻,抹在手上油汪汪的,而且带着一股猪油的腥味,实在谈不上好闻。
丁冬九看在眼里,心里头动了动。他知道乡下女人冬天手容易皴裂,抹猪油是最便宜的法子,可效果实在不怎么样——太油腻了,沾得到处都是,而且味道也不好闻。他想起了前世小时候,奶娘用过的一种护手的东西——用猪油和草药熬制的,又滋润又不油腻,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他决定试着做一做。
他先去翻了西屋当仓库的那个角,满仓秋天上山砍柴的时候,曾经背回来过一大捆野菊花——那是去年春天,丁冬九和满仓一起去山里砍柴,在半山腰看到了一大片盛开的野菊花,金灿灿的,铺满了整个山坡,好看极了。当时丁冬九随口说了一句“这花开得真好”,没想到满仓就记在了心里。秋天的时候,他特意上山把那片野菊花收割了,打成捆背下山来。胡氏把野菊花洗干净,晒干了,一部分用来泡水喝,一部分给小婴儿装了个菊花枕头,还剩了不少,装在布袋子里收着。
丁冬九从胡氏那里要了一袋子干野菊花,又去镇上买了二十多个细白瓷的小罐子,带盖子的,一个个白白净净的,看着就精致。然后他去村里的屠户那里买了五斤上好的猪板油——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肥膘肉,而是猪肚子里那层最好的板油,雪白雪白的,没有一丝杂质。
他记得前世奶娘熬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