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双手握过枪,杀过人,掌心里磨满了硬茧,连自己都觉得糙,一碰她,就觉得脏。
前阵子熬了两宿审完特务,天蒙蒙亮踏进门,正撞上她背书包往外冲,手里拈着半块热糖糕,抬手就往他嘴边递。
他下意识往后撤了半步。
自己都觉得矫情,肥皂搓了三遍手,还能剩什么味?
可就是犯怵——怵号子里沾的霉味、烟味、散不尽的死气,蹭上她刚洗过的、带着胰子淡香的手腕上。
摸向口袋,空的。走得太急,烟盒落在书房砚台边。喉间发涩,喘口气都带着钝痛。
陆北辰啊陆北辰,他在心里一字一句地骂,守了十几年的人,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今晚倒好,逼着她掉眼泪,用最糙的话吓她,把人逼到喊哥求饶。
混账。畜生。
这些话在心里碾了一遍又一遍,碾得胸口发闷。
兄妹名分的坎,跨不得。
亲手养大的人,碰不得。
她的光明前程,毁不得。
没的辩,也没的改。
就像天阴了会下雨,人饿了要吃饭——上帝把她交到他手里的时候,顺便定了他的位置,只能站在兄长的位置上,不能越雷池半步。
可护着护着,怎么就变味了呢?
他说不清。
日子一天天淌过去,人一天天长大,等他反应过来,心思已经歪了。
是她第一次考满分举着卷子踮脚冲他笑的时候?还是她越长越出挑,站在树下念书,风掀动她布裙边角的时候?
记不清了。
只知道念头冒出来那天,他在书房坐了一整夜,骂自己禽兽,骂自己连亲手养大的姑娘都惦记。
可人跟牲口的区别,从来不是没有脏念头,是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能按住它,不伸脏手。
美好东西人人都想碰。
牲口会直接扑上去。
人得学会克制。
认了行不行?
这个念头冒过无数次,今晚尤甚。
她仰着脸说“我爱你”的时候,他差一点就点头了。
差一点,就不管不顾把人搂进怀里,管他什么名分,管他什么流言,管他什么仇家的暗枪。
可不行。
他不能。
人活着,不能总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你痛快一时,后面的烂摊子,得她跟着你收拾一辈子。
他能想见跨出去的后果。
这世道对男人女人从来不是一杆秤,他要是真认了,旁人顶多说他一句荒唐、色迷心窍。
可她呢?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