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冯霸
本贯:鄄城县临河乡冯家庄
口数:一人
田产:无
宅产:无
附注:户主冯霸,父母俱亡,无亲兄弟。幼时附籍于族叔冯坚户下,由冯坚收养入籍。年十三因误伤族弟被逐出家门。
成年后独立成户,原附籍记录留存冯坚户下备查。
建隆三年七月七日户房前行冯俭注籍
张三郎长出一口气,把这里折了个角,丢在一旁。
再翻冯氏嫁妆田文书。
田契上盖的是冯朴私印以及户房条印,经手人是当时的户房贴司冯俭。
张三郎盯着那五百亩的数字看了一会儿。
他把嫁妆田文书搁在旁边,又翻出王美珍和刘大强案卷。
王美珍是冯氏的儿媳,张大郎的浑家。
刘大强是张记杂货铺新雇不足一年的伙计。
去年因张家伙计王二传谣,张三郎曾登门警告张大郎,次日这伙计便被辞退。想必不久之后,雇佣了王美珍同村熟人刘大强。
再翻刘大强户帖,张三郎赫然发现,刘家竟然一直是冯家的佃户,在临河乡王家庄有三十亩下田,年租十五石。
张三郎又翻到下面,意外的看到张过户单。去年六月,临河乡三十亩下田过户到刘大强儿子刘小祥名下。经手人是当时的户房前行周全。
三十亩下田,价值大约六十贯。
刘大强一家佃户,年入不过七八贯,哪来的钱买田?
除非那田是别人送给他的!
张三郎猛地坐直了身子。
冯家所有的丁产,如今都在冯俭一人名下。
冯朴病故,冯尚溺亡,前后不到两年,冯家三代人大半家产,全归了一个养子。
冯尚没有成家,没有子嗣,死了也就死了,田产自然归到冯俭名下。
冯氏嫁入张家,带走了五百亩嫁妆田。
但如果冯氏死了,她名下剩余的三百亩嫁妆田,正常要归张大郎继承。
冯俭拿不到。
然而,若是张大郎也死了?
按律,嫁妆田归娘家收回!
张三郎翻开王美珍卷宗,王美珍与刘大强合谋捂杀冯氏,州衙已经派了王推官覆检尸首、监督判决。
案已审结,人犯收监待决。
他之前看这份卷宗时,注意力在杀人手法,以及两人有私,合谋夺产等事。
如今再看,目光落在“刘大强”三个字上。
他是冯家佃户,去年刚得了冯俭过户的三十亩田,今年就杀了冯氏。
刘大强杀冯氏,如果张大郎再死了,冯俭便可得冯氏三百亩嫁妆上田,刘大强得三十亩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