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台灯,将那份关于周国平经济犯罪案的案卷摊在桌上,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着。台灯的光线在那些泛黄的纸页上跳跃,照亮了一个又一个被遗忘的秘密。案卷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了周国平的起诉书、证据清单、证人证言、庭审记录和判决书。他逐字逐句地阅读着那些文字,试图从中找到任何可能与徐振华有关的线索。
他先看起诉书。起诉书上列明了周国平的三项罪名——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诈骗罪的涉案金额为一千二百万元,受害方包括三家企业和六名个人。挪用资金罪的涉案金额为八百万元,资金来源于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国平地产。行贿罪的涉案金额为两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