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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庄秃赖

河套。

鄂尔多斯部的营帐扎在无定河北岸的一片平地上,几十顶毡帐散落在河谷两侧,像一群蹲在河滩上的白色蘑菇。

大帐在最中间,比周围的毡帐大了两三圈,帐顶的羊毛毡是新的,白得发亮,帐杆上挂着几面褪了色的旌旗,旗角在风中啪啪作响。

庄秃赖坐在大帐正中的毡毯上,面前摆着一只铜盘,盘里盛着半只烤羊。

羊皮烤得焦黄,油脂从肉缝里渗出来,在铜盘底上积了一层亮汪汪的油。

他用手撕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油从嘴角流下来,顺着下巴滴在皮袍的前襟上。

他是鄂尔多斯部的首领之一。

鄂尔多斯部是蒙古右翼三万户之一,占据了河套地区,水草丰美,土地肥沃,可以说是明朝所有部落里日子最好过的。

他们的游牧范围最南端直抵明长城脚下,与设在榆林的榆林镇隔墙相望。

墙这边是大明,墙那边是蒙古。

庄秃赖跟明朝打了半辈子仗,也和了半辈子仗。

打的时候刀子见红,和的时候茶叶管够。

他早就摸透了明朝的脾气,你强他就和,你弱他就打,不痛不痒的。

所以他从来不把明朝当回事。

但互市是另一回事。

互市能换到茶叶、布匹、铁锅这些东西,草原上产不出来,没有还真不行。

茶叶解腻,布匹做衣裳,铁锅煮肉。

没有铁锅,他只能用皮囊煮肉,皮囊煮出来的肉带着一股子膻味,难吃得要命。

所以互市不能断。

谁断他的互市,他跟谁急。

帐帘被人从外面掀开,一阵风灌进来,他的长子巴尔斯从外面大步走进来,步子又急又快,靴子踩在毡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父亲,明朝来人了。”

庄秃赖正在啃羊腿,闻言嘴没停,羊腿骨从牙缝里抽出来,光溜溜的,骨头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连筋都嚼了。

“啥人?”

“榆林镇来的,说是巡抚衙门的人,穿青袍,戴乌纱,骑一匹青骡子,带了四个随从。”

巴尔斯说完,顿了顿,嘴角撇了一下:“脸色不太好看。”

庄秃赖把羊腿骨扔回铜盘里,骨头砸在盘底上,发出一声闷响,他伸出油腻的手在皮袍上擦了擦,拿起旁边的茶碗,灌了一口。

“叫进来。”

巴尔斯转身出去了。

帐帘再次掀开,巴尔斯领着一个人走进来。

那人四十来岁,白面微须,穿一身青色官袍,腰系银带,头戴乌纱帽。进了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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