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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了一队。

粮食收割的时节,就跟打仗一样,分秒必争。

七月的天,说下雨就下雨,但是粮食熟了,见不得一点儿雨。

空气湿,气温高,粮食随随便便发芽给你看。

陈明道东瞄西瞄,一张张脸,他竟然都认识。尤其几个没良心的男知青,在村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一能回城,就都跑了。

这几人他竟然都认识,但是名字不记得了。

梁冰冰来了,穿着一身灰色的衣服,扎着一条粗马尾,仅仅只是走过来而已,好多男的在那儿眼睛都看直了。

十八岁的媳妇儿,美得人神共愤。

呸!重说!

是美得清丽脱俗!

陈明道看向梁冰冰,目光却是一扫而过,不做停留。

反正是他媳妇,别人也只能眼馋眼馋,都不碍事。

关键梁冰冰出现在这里,就意味着她愿意走剧情,这对陈明道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他琢磨着,怎么破了白水花的局,让她心甘情愿的退婚。

思考的样子,在梁冰冰眼里,变成了一种冷漠。

几乎所有男人都在看她,唯独陈明道对她视而不见,故意显得与众不同?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想扯上一点关系,见都不愿意见到,可此刻陈明道的无视,却让梁冰冰有些不爽。

大队长叽里呱啦的布置任务,还要搞什么思想动员,明明很紧张的时间,却一句话说半天。

等到终于说完,太阳都出来了。

所有人拿上工具,下地割稻子,这是异常繁重的工作。

天气热,必须挽起袖子,但是稻叶却异常锋利,田地里还会有小虫、蚂蚱,蝗虫……

蚂蚱是绿色的,细细小小,脑袋尖尖,蝗虫个头大,脑袋是平的。

无论是蚂蚱还是蝗虫,都没什么,最烦的是像灰尘一样的虫子,往人脖子里钻,沾在身上又痒又疼,很不舒服。

梁冰冰最怕的是镰刀,一握上,就容易想到割破自己脚脖子,鲜血淋漓的样子。

她不想干农活儿,从内心深处反感。

当然,她也不觉得有谁理所当然应该干,这就不是人该干的事情。

所以,读书人应该更努力的读书,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做学问上,用在发明创造上。

让农业科技,向发达国家看齐,一个农场主,就能管理一座庄园。

站在田地里的一瞬间,她突然觉得好笑,自己跑来受这份罪干什么?

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吃这份苦的意义在哪里?

“报告!梁冰冰消极怠工!”

因为没动,梁冰冰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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