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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叫临时起意加上早有预谋。你知道的,我等了他多久。”

锦书当然知道。令宜喜欢宋明远这件事,全天下最先知道的人就是她。

说起来,那一刻来得毫无预兆。

那是大二暑假,宋词带着全家人去美国看宋明远,在纽约待了十天。

那天他们去郊外徒步,令宜踩到一块松动的石头,脚踝扭了,肿得老高。

宋明远二话没说,蹲下来把她背了起来。

他背着她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边走边跟她说快到了快到了,语气跟哄小孩一样。

令宜趴在他背上,闻到他衣服上洗衣液的味道——和小时候一模一样——然后她的心脏突然就跳得不对了。

不是累的,不是喘的,是那种忽然之间天地都静了一拍的不对。

回国之后,令宜在家里沉默了好几天。

有一天晚上,锦书正在房间里刷题,令宜敲门进来,在她床边坐了半天,然后说了一句:“锦书,我好像喜欢大哥。”

锦书的反应她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你什么?”锦书把笔往桌上一拍,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大哥?宋明远?我们那个大哥?”

“对。就那一个大哥。”

“不是——你等一下——你是认真的还是——”

“认真的。”

锦书盯着她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慢慢把嘴巴合上,往后靠到椅背上,仰头看着天花板,像是在消化一个需要重新整理世界观的消息。

过了大概半分钟,她重新坐直了,脸上的表情已经从震惊切换到了某种在认真思考的神色。

“蒋令宜,”

“我跟你说——你喜欢大哥,这事一点都不奇怪。”

“不奇怪吗?”

“一点都不。”锦书掰着手指头数,

“第一,你们没有血缘关系。

第二,大哥从小就对你最好,虽然我不想承认,但他就是对你最好。

第三,我从小到大在学校里见过的男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说真的,能在智商、人品、长相三方面同时不被大哥比下去的,我一个都没碰到过。”

她说到做到,当天晚上就帮令宜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制定了一个秘密章程,代号就叫“开窍行动”。

章程的内容包括:第一步,观察大哥的反应;

第二步,试探大哥的心思;

第三步,等大哥回国之后伺机而动。

这个章程被写在了锦书的笔记本上,藏在抽屉最里面,上面还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爱心,旁边标注了一行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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