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麦摇头,“我现在舍得,你舍得书店吗?”
“书店可以盘给孙志伟,交给他我也放心,他一定照看得比我认真。”高远放下铁锹,走到陆小麦跟前,“你当真舍得?”
“我也想住楼房,”她开玩笑道,“城里多好啊,赚钱的机会多,冬天上厕所不用受冻,我喜欢城里。”
高远眼睛发亮,“你真的这么想?”
看来他也想去城里,只是尊重陆小麦的意见。
以后有一大家子要养,想要日子过得去,最好的选择是去市里。
“嗯,”陆小麦点头,“现在的年轻人都跑去大城市淘金了,哪怕再爱种地,一年到头孩子的学费都混不到的时候,我也没必要非要在地里刨。”
自从离开田家,她不是从前那个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持家婆娘了,她在自己身上舍得花钱,在孩子身上更是大方,能节省手工的就买现成的,好看又保暖。
但这些花销,从地里头是抠不出来的,在乡里的服装铺子里也抠不出多少。
何况,她真的受够了田家人,时不时跑到她面前来上眼药,往耳朵里扎刺儿,她一点也不想应付了。
惹不起她还躲不起了?
所以,再三思索之下,她觉得,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去兰城。
另外,高远一个人潇洒惯了,他可过不了节衣缩食的苦日子,为了以后不为钱的事儿吵架,她要自己赚钱,赚大钱。
“哎呀,那可太好了,我还想着这次来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你们俩,没想到这么容易,你们自己想通了。”
南翔一把揽住高远的脖子,“以后咱们都在兰城,可以经常一起喝酒了,我还能去你家蹭饭。”
高远也很高兴,但他低头避开南翔的手臂,“你是想谋杀吗,就你这大体格子挂我脖子上,分分钟勒死我。”
南翔结结实实挨了一脚,“哎你怎么踹人呢,我今天可是客人。走走走,打牌去,去你家炕上待着。”
下雪天爬上热炕取暖,再舒坦不过。
陆小麦很久没打牌了,小时候她跟亲戚家的娃娃一起玩牌,此后就再也没机会玩。
但不知道怎么的,她手气好,开局三把都赢了。
南翔是个话多的,很会活跃气氛,情商也高,跟他聊天很投机,不知不觉玩到孩子放学。
晚上吃过饭,田建设又来了。
雪停了,但没有去乡里的车,田建设蹲在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