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伟摇头,“你不知道,他待在乡下是有原因的,之前他很喜欢的那个姑娘结婚了,人家瞧不上他天天不务正业,还没有上进心。但他本来就不是个吃苦耐劳的人,他觉得待在这儿自由。”
“他都打算好了,若是你将来去兰城,他就去兰城买个铺子好好做生意,若是你留在这儿,他就在这边当个书店老板,跟你好好过日子,孩子的事情他不强求,唉……”
孙志伟见她站在厨房门口,一副难过的神情,说着说着噤了声。
“唉,其实你也不用想那么多,寡妇就寡妇,高远那个人有毛病,他跟年轻姑娘处不来,跟你刚刚好。你们俩成了是你占便宜,人家都三十岁了,又不是愣头青,人家不在意你有什么好推辞的。”
陆小麦怼他,“我还觉得我吃亏呢,以后在他们家里人面前,还要夹着尾巴做人。我现在不缺地不缺钱,又不一定非要有个男人,一个婆家不够烦的,还再找个婆家,逢年过节还要应付亲戚,我有啥好图的?”
孙志伟点头,“说的也是。”
他起身拍了拍草帽,“反正话我带到了,你看着办,不行我就赶他走。”
陆小麦站在厨房门口,一动也不动。
走出院子,孙志伟朝门外的高远眨了眨眼,回家给娃做饭。
不多时,高远去了隔壁的小卖部,打了二斤高粱酒,买了些猪头肉,回到小院。
他闻到陆小麦做的是浆水面,配猪头肉更好。
但他没有着急吃,而是默默地把酒肉放在屋里,自己去屋里洗头擦身子。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几天头晒得厉害,头发也脏了,想好好洗一洗,没那么邋遢,再跟陆小麦说话。
但他刚脱掉衣服裤子,准备就着洗头的水擦一下身子,就见陆小麦敲了敲门,不等他回应人就进来了。
“高远你……”
下一刻,陆小麦瞥见高远光着身子,一秒掀开被子将自己裹住,“啥事?”
“没事,”陆小麦连忙退了出去,“吃完饭再说。”
高远钻出被窝,快速擦了擦身上的尘土,耳朵脖子都红红的。
今天大意了,居然没闩门。
谁知道她今天这么大咧咧的就进来了,平时不管怎么引诱都不会来。
若是只脱了上衣还好。
他有些气恼,当时的他肯定很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