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是大事,你在这个新院子住了不到半年吧,我听孩子们说还有个很漂亮的菜园子,甚至还有近20亩地,你确定要走?”
老叔并不赞成陆小麦的做法,虽然她刚在兰城买了个院子,不是没有选择。
陆小麦沉默片刻,“我肯定是不舍得的,这里相对熟悉一些,而且我刚刚适应这里的生活,孩子们也是。但小俊在这里,我怕他们还会像之前那样找麻烦。”
“更何况,小俊回来了,他们肯定会把那一万块钱要回去。”若不是逼急了,她又怎么可能断尾求生。
田建设跟田敏能拆了她这院子。
“这事儿交给我,你婆家在哪?”
陆小麦不解,“你要怎么解决?他们都是胡搅蛮缠的人,可能会把你赶出来,还是别冒险了。”
老叔给自己倒了一罐茶,“山人自有妙计。”
高远递给他一包烟,“红塔山要不要?”
老叔当即喜笑颜开,“哎哟,你有啥事儿?”
“也没事儿,就是觉得你说能解决这事儿,多半是真的能解决,我买包烟表达感激之情。”他说得一本正经,但嘴角藏不住的笑容出卖了他。
小俊跟两个姑娘在院子里跳绳,三个孩子分开又重合,比从前更亲密了。
失而复得的亲情,就像是灵魂归位,安抚了每一个人。
陆小麦其实是万分不舍的,相较于在兰城开店做生意,她更舍不得地里的苞谷和洋芋。
熟悉的土地让她觉得很容易掌控,但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当个服装店的老板。
就算是要搬,她也希望把今年的粮食收了再说。
喝过早茶,老叔便拿起自己磨得锃光瓦亮的榕木拐杖,背上大大的帆布包,“我去路边拦个顺风车,去你们婆家看看。昨晚上着了火的那家,大家肯定知道。”
这倒是,村里人的那点事儿,比将来的网速都快。
“晚上就回来,我爱荞面刀削。”
说着,他笑着转身,那利落的身形,动作甚至比孩子还要迅速。
高远跟陆小麦站在院门口,目送他离开。
只见老叔刚走到街口,就拦住了一辆三轮车,跟车主说了两句话,车主便让老叔坐在自己旁边。
“哒哒哒哒~”
不多时,三轮车启动,只留下了一串尾气。
高远将手放在陆小麦的肩上,“怎么感觉捡了个活神仙,玄乎的很。”
陆小麦顺势甩开他的手,往厨房里走,“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