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丫头有味道。”刘老九上下打量林捷,眼里泛起赤裸裸的贪欲,“林达宏,她是你侄女?行,今儿这事好办——让她陪我住几天,咱们一笔勾销。”
林捷这样的女人,端庄中透着韧劲,眉眼清亮,身段挺拔,他活到五十多岁,头回见这么勾人的。更关键的是,年纪正合适——三十出头,熟得恰到好处,又没失掉那股子生涩气。
林霄听完,眼皮都没抬一下,只重复一句:“我再问一遍:你是不是警察?还是现役军人?”
刘老九猛地转头,眼神凶戾:“老子是谁,轮得到你盘问?”
枪口一偏,直戳林霄眉心:“识相的,滚远点!”
这一幕,似曾相识。
林霄穿着便装,却忽然想起某部老电影里的桥段——冷锋被混混拿枪顶着脑袋,可那小子太嫩,夺枪、踹人、再动手,全是被动挨打后的挣扎。
他不会。
枪口刚抵上额头,林霄手腕一翻,已扣住刘老九持枪的手臂,肩肘齐动,猛力一拧——
咔嚓!
骨头断裂声清晰入耳。
不等刘老九惨叫出口,林霄左手已探向腰侧,抽出随身配枪,抬手三响,弹无虚发——一枪废左臂,两枪穿双膝。
砰!
砰!
砰!
枪声炸开,震得人耳膜嗡鸣。
“啊——我的胳膊!我的腿!”刘老九瘫在地上,嘶嚎撕心裂肺。
林霄打的位置极准:关节粉碎,神经损毁,这辈子再别想握刀、走路、甚至自己翻身。
林达宏父子三人瞪圆双眼,死死盯着林霄手里那把还在冒烟的枪。
有枪,是一回事;敢当众开枪,是另一回事;打得这么准、这么狠,更是第三回事。
林达宏一把攥住林霄的手腕,压低嗓音:“小霄,快走!巡捕一来,你就走不了了!”
林霄冲他轻轻一笑:“大伯,没事,我能收场。”
“不行!刘家在镇上根子太深,巡捕早被他们喂熟了!你还带枪、还开枪……快走啊!”林达宏用力拽他胳膊,想把他往巷口推。
“谁也不许走!”旁边一个满脸横肉的领头混混突然吼开,“拦住他们!报警!马上叫于所长过来!”
林霄冷笑一声:“想拦我?”
那人狞笑着往前半步:“小子,我劝你老实点——你再动一下,我们打死你,连尸首都给你埋得没人找得着!”
“你在威胁我?”林霄眯起眼,目光沉得像口枯井。
“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