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他,连走路都生怕踩伤蝼蚁,连说话都轻声细语,如今,却要在市井中摸爬滚打,为了几文钱与人争执,为了生存低声下气。他身上的长衫,早已变得破旧不堪,沾满了尘土与油污,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清雅;他的双手,曾经是握笔的手,纤细修长,如今却布满了伤痕与老茧,粗糙得不像一个文人的手;他的眼神,曾经清澈温润,如今却多了几分疲惫、几分沧桑,甚至几分不易察觉的麻木。唯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他才会偷偷拿出藏起来的一支毛笔,一张废纸,趁着微弱的灯光,胡乱写几笔,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找回一丝曾经的自己,才能想起自己也曾是一个被书香浸润的少年。
日子一天天过去,陈晓欧在市井中渐渐站稳了脚跟。他凭着自己的聪慧与隐忍,学会了市井的生存法则,懂得了如何与人打交道,如何在复杂的人心之中周旋。他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书生,他变得圆滑、世故,甚至有几分狡黠。他开始学着迎合他人,学着趋炎附势,学着为了利益妥协退让。他不再坚守文人的风骨,不再执着于诗书礼仪,他只知道,唯有活下去,唯有让家人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经人介绍,进入了一家商行做伙计。商行的老板是个精明的商人,唯利是图,不择手段。陈晓欧起初很不适应,看着老板为了赚钱,欺骗顾客,囤积居奇,心中十分不安。可老板告诉他,“在这浊世之中,讲风骨,讲道义,只会饿死。想要活下去,就要学会变通,就要放下所谓的清高”。渐渐地,陈晓欧被这种氛围同化了。他开始学着老板的样子,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甚至为了促成生意,欺骗顾客,隐瞒实情。他凭借自己的才情与圆滑,很快得到了老板的赏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