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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知行想握住林翩翩的手,但又舍不得放开林翩翩的腰。

他很喜欢这样搂着林翩翩,少女的腰肢柔软而温热,手感非常好,说是爱不释手一点都不为过。

得益于这一年多来,陆知行带着林翩翩进行的晨练,她的腰除了纤细之外,还有些些肌肉线条的柔韧。

上个月一起洗澡的时候,陆知行就发现了,翩翩姑娘的腰上竟然已经有些马甲线的轮廓了。

不过腾不出手也没关系,陆知行还有别的办法。

腾不出手的时候多了去了,在这一方面,陆知行很有经验。

他往前伸了一点脖子,找准角度,“嗷呜”一口对着林翩翩抓着狐耳的小手咬了上去。

“我还以为知行一直在看我,原来是在看我的狐狸耳朵呀……唔!”

话刚说到一半的林翩翩忽然娇呼一声。

她感觉自己的手被咬住了。

“知行是大狗狗嘛,这么喜欢咬我?”林翩翩语带宠溺地说道。

陆知行松开林翩翩的手,辩解道:“狐狸也是犬科,狗狗咬狐狸是很合理的事情,这是在表示亲昵。”

林翩翩柔软的腰肢微微一扭,侧转了一点身子,旋即仰头在陆知行脸颊上轻轻一吻。

她眨了眨眼,歪头说道:“可不可以像这样用世人常用的表达亲昵的方式呀?”

“有狐狸耳朵的话,会更有情趣一些。”陆知行说。

“这样的么?”林翩翩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怪不得话本里尽是些书生和狐仙的故事。”

“说起来好像很多人都喜欢非人的姑娘呢……蛇妖呀、龙女呀、蜘蛛精、甚至连女鬼的故事都有!”

陆知行轻轻揉了揉林翩翩的肚子,试着分析:“或许见多了人后便会容易讨厌人吧,有时候甚至连自己都会讨厌。”

陆知行虽然擅长和人打交道,但内心实际上是不太喜欢和人交往的,对他而言,和他人交往是一件极其耗费心神的事情。

一方面要分析对方的语言和神态,以免触犯别人的忌讳。

结交一个人需要花大量的心思,但得罪一个人往往只需要一句话。这种感觉在陆知行看来就像是在过独木桥一样,稍有不慎,便会坠落悬崖。

另一方面还得藏着自己的想法,在大多数关系中,将自己全盘托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当然,林翩翩是他的例外。

在林翩翩这里,陆知行虽然还是会去捕捉她的情绪,但目的却完全不同了,是因为喜欢才这样做的。

在照顾林翩翩情绪的过程中,他也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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