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纵将误国。
彭鼎者,沈端所荐之将。
贪功冒进,丧师辱国,荐将者不察其性,纵将者同负其咎。
彭鼎之败,非彭鼎之败,沈端之败也!
其四,灭口藏奸。
南京仓场,亏空四万七千石。
主账者吴道清,暴毙于押解之途。
吴道清者,户部之吏,沈端之爪牙也。
毙一人而案结,绝口而心安。
此非灭口,何为灭口?
其五,私授东宫。
以孙沈伊,入詹事府为率更令......
以储宫为异日之固宠,以国本为一家之私产。
储君未立而党已成,此诚社稷之忧!
五罪既列,犹复以‘冯公遗命’四字,掩满朝之目。
臣非敢劾其罪,臣所惧者,大周之政,惟陛下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