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让沈清月的眉头拧了起来——威廉·克拉克来中国之前,最后一个行程是哥伦比亚,那个曾经是贺鸿志老巢的国家。
“先盯着,别打草惊蛇。”沈清月对着电话说完这句,就把话题翻了篇。
不是不重视,是眼下有一件更紧迫的事——陆振华老爷子来了。
准确地说,是杀来了。
那天上午十点,一辆黑色红旗轿车停在四合院门口。
车门打开,陆振华穿着一身灰色中山装,手里提着两个红布包裹,满面红光地跨进了院门。
身后还跟着两个抬箱子的警卫员。
“爷爷?”陆则琛迎出来,看到那阵仗有些发愣,“您怎么来了?”
“我孙媳妇怀了我陆家的种,我还不能来看看?”陆振华瞪了他一眼,大步流星地往正房走,“清月丫头呢?”
“在屋里——”
“让开让开!”陆振华推开陆则琛,一脚跨进了正房。
沈清月正靠在床头看一本《妇产科学》——这是她让顾言从医学院图书馆借来的,被陆则琛发现后抗议无效,因为“这也算工作资料”的理由太站不住脚了。
“爷爷!”沈清月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坐直了身子。
陆振华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边,上上下下打量了沈清月一圈。
“嗯——脸色比上个月好了。”他点了点头,把手里的红布包裹放在床上,“来,看看这个。”
沈清月解开包裹。
里面躺着两件东西——一把金光灿灿的长命锁,一只银亮的小铃铛。
金锁是足金的,巴掌大小,正面刻着“长命百岁”四个字,背面刻着一只展翅的雄鹰。鹰的造型和北方雄鹰部队的臂章一模一样。
银铃铛只有拇指大,摇一摇,发出清脆的“叮铃”声。铃铛上面系着一根红色的丝线,编了一个精致的平安结。
“这是——”
“给曾孙准备的!”陆振华乐得合不拢嘴,
“金锁是我找京城最好的金匠打的,用了整整二两金子!银铃是你奶奶——就是则琛他奶奶——当年给则琛用过的,传家的东西。”
沈清月捧着那把金锁,手指摩挲着上面雄鹰的纹路。
“爷爷,孩子还没生呢……”
“早做准备嘛!”陆振华大手一挥,冲着门外喊,“抬进来!”
两个警卫员吭哧吭哧地抬着一个大木箱子走进来。
箱子打开,里面是一整套婴儿用品——虎头帽、虎头鞋、小棉袄、小棉裤,全是手工缝制的,上面绣着各种吉祥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