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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骤然作歌,只是乐器却是人的躯体,它正喷涌着潺潺流水,向同伴展示胸腔的炽热。
  周围变得寂静,战场的嘈杂声被某个巨大的声响掩盖,它越来越快,库莫奚人惊讶地低头,发现它就来自体内,是自己的心跳声。
  “别、别过来!”
  下意识地,他们发出警告,但配合颤抖的声线,更像是哀怨的求饶,最后的血勇鼓起勇气,朝着完全无法抵抗的敌人挥舞兵刃,保护自己的首领。
  下一秒,库莫奚人的兵器,就被齐人的宿铁刀斩成两截,甚至没有费多大力,就如同至尊说的,找好角度的事情。
  “襄国出品,真是精品啊。”
  齐骑感慨了一声,至尊命人在天工阁研究的新式兵刃实在是锋利无比,他们是第一批幸运儿,在试用过后,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战斗力将会得到多大的提升。
  怀着对至尊的敬意,宿铁刀再次挥舞,斩掉眼前敌人的首级,他吓傻了,甚至没有发出哀嚎,似乎是在自己出刀之前他就已经死去。
  真无聊。
  寒风从眼眶的空处侵入身体,这对齐骑来说,比库莫奚人的威胁更大,毕竟冷是实实在在的。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那就是举刀、用力,劈砍在敌人的身上,于是库莫奚人纷纷被斩于马下,贡献出他们的热血,在这乱世的土地上留下最后一点痕迹。
  这支齐军则安然无恙,别说死人了,他们甚至都没有受伤。
  该死,他们怎会这么厉害?
  “驱车挡住他们!”那律急坏了:“放箭!射他们的眼睛!”
  这没多大用。中原毕竟是丰沃之地,否则库莫奚也不会南下劫掠,而幽州的财富与冀州、河南、青徐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整个天下都比不上齐国的资粮,何况是库莫奚人呢?
  而只要国家正常的将资粮拿来武装军队,那一支标准的中原军队,就能将这些北狄蛮子杀得片甲不留。
  库莫奚人的射术或许不错,但齐兵的装备更好,而且射术比起他们来,更是炉火纯青。
  “听说五百年前的汉朝,是一个汉兵能杀五个胡人来着?”
  在战阵冲杀之余,有两名齐骑甚至还有闲心聊天:“不知道我们能杀几个,应该比汉兵强吧。”
  “肯定比他们强!”另一名齐骑斩死一名敌人,骄傲道:“我一个人就能杀百胡,要我说,百名汉兵,都不如一名百保鲜卑!”
  “哈哈哈!”周围的同伴都笑了起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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