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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坐在书房里,窗外晨光正好。

他提起毛笔,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刚才欢欢踩着那双法国新鞋,滴答滴答跑进来的娇俏模样,越想越觉得可爱,心头一阵阵发甜。

于是大笔一挥,直接写下:

《欢欢穿新鞋》

新鞋高。

新鞋妙。

走起路来咚咚叫。

一步两步三四步。

欢欢高兴本王笑。

写完以后,弘历自己先欣赏了一遍,满意地点点头:“不错,简单直接,形神兼备。”

李玉站在旁边研墨,默默把头低下,一声不敢吭。

弘历却来了兴致,继续提笔。想到这些天在皇庄的点点滴滴,又写下一首:

《夜记》

今日看花花不开。

明日看花花又开。

欢欢睡觉本王看。

看着看着也睡来。

写完以后,弘历越看越满意,甚至觉得最后一句尤其有意境,特意拿笔圈了出来。

旁边李玉偷偷瞄了一眼,低下头小眼睛转了转。他觉得这首诗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别人看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什么,一点都不费脑子。

弘历完全不知道贴身太监在想什么,反而越写越有灵感,脑海里全是欢欢平日里的可爱模样。于是第三首很快出炉:

《赞欢欢》

欢欢好。

欢欢妙。

欢欢天下第一俏。

会种地。

会睡觉。

还能把本王照料。

写完以后,弘历放下毛笔,认真读了三遍,越读越满意,最后直接拍板:“这首最好,以后放在诗集前面。”

李玉终于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问:“爷……为什么?”

弘历一脸理所当然:“因为这是总纲。”

李玉:“……”

总纲?

什么总纲?

《欢欢大全》总纲吗?

弘历却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文采里,继续翻开新纸,准备再接再厉。他甚至已经开始思考,以后要不要专门编一本《合欢诗集》,把这些年在皇庄的日常生活都记录下来。等几十年以后,自己和欢欢头发白了,再拿出来翻看,一定特别有意思。

想到这里,弘历心情更好了,提笔又写下一行字:

“今日欢欢午饭多吃半碗未遂。”

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这件事也值得记录下来。

弘历看着诗稿。

越看越满意,觉得自己文采斐然,不愧是未来要编《合欢诗集》的人。

旁边研墨的李玉又偷偷瞄了好几眼。

沉默了。

半晌。

默默低下头继续磨墨。

心里想着。

以后这本诗集要是真传出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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