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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出一块长方形的亮斑。光里有灰尘飞舞,细小的金色颗粒,成千上万,旋转,上升,又沉落。陈明月看着那些灰尘,想起小时候在台南乡下,夏天的午后,阳光穿过老屋的木窗格,照在榻榻米上,光里也有这样的灰尘。母亲在灶间煮饭,柴火噼啪响,米饭的香气飘过来。父亲在院子里劈柴,斧头起落的声音很稳,咚,咚,像心跳。

那时候她几岁?八岁?还是九岁?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的饭特别香,因为父亲劈完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两块麦芽糖。糖化了,黏在纸上,她和弟弟一人一块,舔得手指都黏糊糊的。

弟弟。

陈明月闭上眼睛。弟弟如果还活着,今年也二十了。可弟弟死的时候才十三岁,民国三十六年,二二八。弟弟是去街上买铅笔,被流弹打中的。子弹从后背进,前胸出,留下一个碗口大的洞。她抱着弟弟回家,血浸透了她的衣服,黏黏的,热热的,到家时已经凉了,结了痂,像一层红色的壳裹在身上。

母亲看到弟弟的尸体,没哭,也没叫,只是慢慢坐下来,坐在门槛上,坐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母亲的眼睛就坏了,看什么都模模糊糊的。邻居说是哭坏了眼,可陈明月知道,母亲根本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流。有时候,不流泪的悲伤,比嚎啕大哭更伤身。

从那天起,陈明月就恨。恨那些开枪的人,恨这个不讲道理的世界,恨所有让一个孩子上街买铅笔却回不了家的东西。后来她知道了,要恨的不是某个人,是某种制度,是让子弹可以随便射向孩子的制度。

再后来,她遇到了林默涵。

不,不是林默涵,是“沈墨”。那个戴着金丝眼镜,说话慢条斯理,永远穿着熨烫平整的西装的男人。第一次见面是在高雄港的仓库,他检查一批刚从香港运来的布料,手指捻着布料的边缘,对着光看纹理。苏曼卿介绍她:“这是沈先生,做布料生意的。这是陈小姐,在纺织厂做工,对布料很懂。”

她伸出手,他轻轻一握就松开。他的手很凉,像玉,可握力很稳。他看着她,眼神透过镜片,温和,但深不见底。他说:“听说陈小姐能分辨出三十种棉布的支数?”

她点头。其实她能分辨五十种,但没说。

“那正好,”他从样品里抽出一匹布,“帮我看看这个是多少支?”

她接过来,对着光看,用拇指和食指捻了捻:“四十二支,埃及长绒棉,但掺了百分之十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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