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花了几天时间,带着卫律师综合各家所长,终于拟定了一份地产公司的投资合同。
地产公司注资五千万,她跟许淑娴出资比例为六比四,她拿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许淑娴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之后共同经营。
由于出资金额较高,因此预留了半年时间作为筹款期。
当然,这一条主要是为宋木兰制定。
她得把海城那边的地卖了,才有钱投进地产公司。
许淑娴资金充足,在合同签订的第三天就拿了一千万出来,用作注册资金。
与此同时,莫亭也到了京市,开始着手地产公司的注册工作。
合资地产公司的注册程序说难挺难,说简单也简单,只要把资料准备好后递上去,接着就是等消息。
接下来,就开始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