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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烘干完毕,明辰看著眼前发黄的纸张有些不太满意的摇了摇头,言简意赅道。

这个时代还没有纸呢。

书记都是竹简刻录的,布帛又太贵,常人根本用不起。

君不见张煜阳上山时就是背著一筐竹简,下山后也是拿著自己刻的竹简到处传道与人诉说。

明辰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只是粗略的知道一些知识。

这玩意儿搞出来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失败了好多次,直到这次才算是勉强成功。

只可惜还是发黄,厚薄不一,充满劣质感。

不过写字总归是勉强够用了。

若非有小鹿用法力帮助,还真不知道要被他搞到猴年马月。

他也就能搞成这样了,就像是在乾元时的蒸汽机,火枪————一样,至于说后面该如何精进,该如何将之做的更好,那就交给后人勤奋钻研了。

根据历史记载,是道祖张煜阳将造纸之术发明传扬出来的,现在看来,这功劳也该是他的才对。

「纸?这有什么用?」

小鹿凑上前来看著脆弱的纸张,满眼好奇。

回来已经有两个月了。

这些时日,除了陪她玩之外,明辰闲得没事儿就在这里捣鼓这个东西。

拿些树皮、竹子又是烤又是煮的,将之放在水里弄烂,拿个木框在水里晃来晃去,不知道在舀些什么,随后又开始烘烤,最后才搞出来这么个东西。

她想不出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你瞧。」

明辰拿来早就准备好的狼毫毛笔和墨,信手在纸上挥毫了几个字。

鹿甜和明辰两个名字跃然纸上。

「哇!」

写字其实没什么稀奇的。

但小鹿素来不会扫兴,她眼睛亮晶晶的,不住为之惊叹了一声。

「这是写字和绘画用的。」

明辰耐心的跟她解释道:「纸可以装订成册,变成书籍,比竹简更轻便,比布帛造价低,也好保存运输。」

「它会给这个时代带来文化变革。」

小鹿摸著做工劣质的纸张,不住感慨道:「这么厉害啊!」

她对于文化的变革这些事情没什么在意的,她在意的只是眼前这个人。

她所喜欢的人真的是个天才呢!

他的脑子里仿佛有用不完的智慧,有无限新奇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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