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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将石膏加热而后混入粘土,调制成你觉得合适的粘稠度,然后灌入模具,待它冷却后成型用起来会比白垩好很多。」

这个学者露出了惊喜的神情,比得上奖赏的时候还要高兴,而后又有一些惭愧:「我应当想到的,您既然说过,要叫每个孩子都能学习……」

塞萨尔摇了摇头:「这确实是我曾经想过的事情,但我终究只是一个凡人,不可能如神祇一般全能全知,我也会疏忽,遗漏,或者是有心无力,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才是我最为庆幸的事情。」

他感谢了这位学者,并且送给了他一些金币。

突突什一直在旁边悄无声息地听著,如今他倒要感激起自己之前的固执,除了支持这位学者研究这些东西之外——在这位学者制作出黑板和粉笔后,曾有人劝告他在上面写上一段基督徒的经文,但马上就被他拒绝了,毕竟谁都知道,这位既是十字军骑士出身的基督徒国王,也是撒拉逊人的苏丹,将来还有可能成为突厥人的统治者。

他若是单单只写了基督徒的经文,肯定会引起另两者的不满,倒不如就让它空著吧,到时候无论苏丹在上面写什么都可以,现在看起来他确实是做对了。

塞萨尔在试用粉笔的时候,随手写下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既不是他自己的,也不是他孩子或妻子的,而是曾经的亚拉萨路国王鲍德温的,以至于后人常将黑板称为「鲍德温板」,又将粉笔称为「塞萨尔笔」,这或许算不上什么好事,毕竟对于后世的孩子们来说,这两者都是让他们非常头痛的东西。

「您要试试吗?」洛伦兹抬头望去,那是一位城中的贵女,她正笑盈盈地将一盘子粉笔送到他的手边。

她侧身望去,发现自己的父亲正在和母亲说话,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一直站在他身边的弟弟莱安德身边同样有人服侍著,但她可以察觉到,有些人正在紧盯著他们,仿佛想要看看他们会怎么做。

她没有说话,笑嘻嘻的随手捏碎了一块粉笔,撩起大拇指往舌尖上一擦,就著这点水分沾了石灰粉,而后将大拇指按在了黑板上。

于是一个圆头圆脑的手指印便被按在了「鲍德温」的下方,她向弟弟莱安德示意,莱安德走上前来,不过他并没有用舌头去舔自己的手指,而是在另一个人递来的水囊中沾了沾水,也一模一样地印了一枚大拇指印在下面,这确实令人惊奇。

「将来我的卧室里要挂上这么一块。」洛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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