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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阿莱克修斯的,但今天他也退后了,将这个位置让给了几个陌生的法兰克骑士,其中有两个年轻人尤为瞩目,一个身着白色的绸缎束腰外衣,一个则身着黑色的丝绒束腰外衣。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身上都披着一件深紫色的无袖斗篷。这是曼努埃尔一世的赐予,能够用上这个颜色的人,几乎能被称之为凯撒——也就是仅次于曼努埃尔一世的尊贵头衔。

人们很快就知道了,这两个年轻人,正是亚拉萨路的国王鲍德温四世以及他的挚友埃德萨伯爵塞萨尔,亚拉萨路国王得到紫袍的赏赐无人会有异议,而埃德萨伯爵得到这份赏赐,则是因为他在沼泽中救了皇帝的关系。

“要我说,他若是知道知道自己犯了怎样的大错,定会痛苦的捶胸顿足。”执事官的朋友用一种极其微小,几乎无法被别人听见的声音说道。

“别胡说了,他又不是拜占庭人。”执事官瞪了他一眼,他的朋友果然笑盈盈的不再说话,而是继续去注视着那两个年轻人,这种举动并不突兀,事实上,在场的人们几乎都在或是光明正大,或是小心翼翼,或是遮遮掩掩的打量着他们。

“这没你做出来的小东西好用。”鲍德温试了试餐叉,有些不满的说道。他说的当然就是塞萨尔才来服侍他的时候,随意弄来的树枝做成的筷子。

此时的人,尤其是信奉天主的人,依然认为用手指抓食物是天经地义的行为。若不然天主为什么要赐给你五根手指呢?

只不过平民们用五根手指抓东西,而贵族们用三根手指抓东西,虽然一样会被用得油腻肮脏。那他们用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抓起食物的时候,觉得自己要比平民们高贵优雅的多了。

但就像是他们总将拜占庭帝国的人看作异端,拜占庭帝国的人,也认为他们就是一群不曾被教化的野蛮人。

他们在一百多年前就开始使用餐叉和勺子,只是餐叉的式样。不像后来有三股尖头,只有两股,尺寸也偏小,勺子同样如此,这就导致了那些习惯用手指进食的基督徒骑士们在用起餐叉的时候,总是笨手笨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和食物之间的关系。

譬如他们身边的雷蒙和两位大团长,就索性舍弃了餐具,反正这也是拜占庭人所弄出的华而不实的东西——他们如此说,依然用手指进食。

反观塞萨尔与鲍德温却能够非常好的使用这两种餐具。

因为鲍德温身上始终不曾离去的痼疾,塞萨尔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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