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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拜,希望有哪个好人愿意怜悯他们,带他们进去。

朗基努斯不是个好人,但他意外地擅长寻找机会,而且不贪婪,他只要教士的一半价钱,在不需要外出的时候,在黄昏以及天色将央的时候挑几个朝圣者,宣称他们是自己的朋友或是同伴,把他们带进教堂,这可以说是一桩两全其美的事儿,朝圣者可以达成夙愿,他可以贴补一下穷困的生活,教士们也得以更为理直气壮地使唤他——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对此颇为腹诽。

但有时候,骑士也会仰望着天空,陷入深沉的思索,他的人生难道就这样了吗?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士们会忍无可忍地叫他滚蛋,就算他们愿意容忍他,他还能保持现有的体力与敏锐多少年?他也想过存一点钱,但盔甲要修,要擦,马儿要喂,刀剑要养护,他自己也要吃喝……

一想起五年十年后,他会和他看到的那些老迈或是伤残的骑士那样,握着瘪瘪的钱囊,垂着头,骑着瘦骨嶙峋的老马,扛着一柄随时都会断裂的长矛,满怀畏惧与绝望地走在回乡的小径上,向自己的侄儿祈求一份恩惠,在他的农庄里谋一个工作,像是监工什么的……也许有后代,也许没后代,但就算有后代,他的后代也只是一个平民。

他亲眼见到过他的父亲,兄长是如何对待一个平民的。

任何一个有心的人都会因此不寒而栗。

“朗基努斯?”

一个声音将朗基努斯从可能的地狱转回了人间,他看到修士多玛斯,还有他身边的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的外套是他在家里的时候也很少看到的墨绿色天鹅绒,胸前挂着银十字架:“朗基努斯,”多玛斯说:“我有件事情要拜托你。”

“什么事?”

“我知道你对教堂很熟悉,”多玛斯说:“这位小兄弟发了愿,要亲自来洁净主的住所,我要做功课,没法陪伴他——虽然我是很愿意的,所以,骑士,你可以代我照看他吗,只需要在每天的金星升起之后到晨祷前。”

朗基努斯自然是不太愿意的,但他知道修士多玛斯的世俗姓氏是杰拉德,在亚拉萨路杰拉德的姓氏永远无人小觑,这个孩子难道是杰拉德家族的吗?若是如此,他如此作态倒也有情可原,但他一看到这个孩子的眼睛,又不太能确定,他没什么学识,也不太擅长唱歌作诗,但这个孩子肯定和他之前见过的贵胄子弟有什么截然不同的地方。

“好吧,”和所有的凡人一样,朗基努斯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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