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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

这句被改的不伦不类的诗句是曾经一代江湖猛人鸡脚黑在折戟沉沙穷途末路时说出的一句话。

而这一句话评价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今天晚上柳先开要杀的目标。

癫九。

...

在最近几十年中,帝国和联邦的摩擦变成了在中东地区的代理人战争。

难得的和平,以及最大的贸易港让港城的江湖无比繁荣的同时也在最近十几年涌现出了无数的强人。

斧头俊,麻姑,癫九,厉狂徒....

这些人无论是哪一个,都拥有着曾经几十年前江湖前辈们不曾拥有的凶悍。

十年前,所有人都认为斧头俊是五十年来最嚣张凶残的江湖人,五年前则是癫九横空出世。

直到现在,厉狂徒还不能坐稳江湖第一凶人的称号就是因为他还没有和癫九以及斧头俊真正的做过一场!

江湖又不是武林。

虽然有不少好事者试图让这几个凶人斗上一场来确定近百年港城江湖历史第一红棍究竟是谁,可是这些强人们似乎都没有这个想法。

反而是在各自的地盘恰饭,来了个井水不犯河水。

用斧头俊的一句话或许最能体现他们为什么不恶斗一场的原因。

“出来混求的是财!”

当时的斧头俊叼着雪茄,梳着飞机头一身黑色的风衣在狂风中猎猎作响。

“老子又不是猴子,谁不服气可以找来我试试,而不是站在后面玩嘴皮子!”

说这句话的同时,斧头俊手中闪烁着寒光的长斧滴答着一个试图开盘让这几个人打一场庄家身上流淌出来的血液!

也就是从这一天之后,再没有人有了试图排名的想法。

......

......

癫九,自然不会真的姓癫。

他姓林。

整个江湖上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发癫到变态的家伙居然还有一个足够文雅的名字。

林青侠!

从年纪上来看,刚过了而立之年的癫九已经不算是年轻人了。

可从外表上来看,癫九却格外的年轻,就如同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一样的青涩稚嫩!

如果在不认识他的人眼中,癫九完全没有一点杀伤力,完全就是一个瘦瘦高高长相清秀中带着一丝腼腆的年轻人。

腼腆,这个词语没有用错。

癫九很喜欢脸红。

用柳先开另一个时空的话来形容的话,他就是一个社恐!

还是一个超级大社恐!

...

就如同现在。

癫九的脸又红了,眼神低垂躲闪,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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