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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惹来麻烦也不愿意与之交往。唐朝规定男十八岁女十五岁前必须结婚。如若没有结婚者罚款不说还要以重税,韦富贵倒没什么,虽然三十多岁了但好歹是韦家管家,而且韦贵妃已经让宦官跟县令打过招呼说是自己的家奴。县令自然给这个面子。刘家有一个十八岁的大家闺秀没有出嫁。村里人谁也不敢娶,最后找到了韦富贵。他们也听说了韦富贵宫里有人,还不用交罚款。觉得如今靠上韦富贵也能多少避免仇家的报复。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刘氏看不上韦富贵不愿嫁,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办法。婚后虽然不待见韦富贵可也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偶尔有宦官给韦富贵送钱的原因,所以家境倒是可以。不会忍饥挨饿。还时常可以拿些钱财救济娘家。慢慢的也就接受了韦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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