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很微妙了,在好莱坞影视界,有一个经典铁律——Nothingisfinaluntilit'sinwriting。
其字面意思,便是“合同落定之前,一切都不算数”。
在《暮光之城》续作上同样如此,只要叶知秋与华纳未最终签约,其他公司都有出价争夺的机会。
一下子,众多影视巨头如同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汹涌而上。
事实上,叶知秋与华纳公司也的确还没谈妥,但与外界所猜测的有些不一样。
双方分歧的部分,不在“价钱”,而是在影片制作的“话语权”上。
早在收购《暮光之城》版权之初,华纳公司便是将这部电影当成一个系列作品IP来打造的,也展示了足够的诚意。
以华纳的体量,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别的公司出得起的价钱,他们也给得起,因此是有“同等金额优先续约权”约定的。
但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叶知秋加了一个“附加条款”。
这条条款的大致内容是,如果《暮光之城》票房突破5亿美元,叶知秋有权参与到具体制片事务并出具相应意见。
简单来说,就是对影片拥有更多话语权。
对于这个条款,起初华纳公司并不是非常在意。
毕竟,5亿美金票房很难,尤其是相对于一部总投资不超过4000万美元,受众不算广的电影来说。
其次,如果真能达到这个成绩,说明剧本的商业价值足够高,让叶知秋参与到影片制作中,也并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然而,如今情况变了。
加州,伯班克市,华纳公司总部会议室。
此时,十余名华纳高层聚在一起,讨论的正是《暮光之城》的问题。
“现在我们必须立刻行动,敲定《暮光之城》第二部,还有后续所有作品的版权。”
主导版权收购的项目负责人弗兰克,双手撑着桌面,脸色严肃地对所有人道。
“如今,已经有不少公司联系了叶知秋,都对《暮光之城》后续的版权感兴趣。”
“根据预测,这部电影总票房极有可能会超5亿美元,但时间已经等不及了。”
话音落下,不远处的制片负责人威克·戈孚雷皱眉道,“不是钱的问题,我们给出的分成比例已足够丰厚。”
“但现在他要求制片的话语权,这是不可接受的。”
在好莱坞的工业体系中,影视巨头对编剧的态度很一致——高薪可以谈,但制作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