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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上多好。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袖口和下摆。皮袍是用几块不同颜色的兽皮硬拼起来的,针脚粗,缝隙处还塞了干草绒和碎毛。穿起来挡风是能挡,可分量很重,一旦打湿就更麻烦,远不如他印象里那些夹棉、絮棉、分层紧密的冬衣来得服帖。
  乌沉走在前头,见他低头看衣服,淡淡道:“嫌丑?”
  郑毅道:“不是丑,是笨。”
  赤牙背着短弓跟在旁边,耳朵一下竖起来:“我们这可是冬里最好的皮袍了。”
  “我知道。”郑毅道,“所以我才说笨,不是说破。”
  炎獒今天也在队里,闻言哼了一声:“能扛风雪就行,哪来那么多讲究。”
  郑毅没跟他争,只抬手捏了捏袖子里的夹层。
  “重,容易潮,缝得也不够密。若遇上连雪带风,热气先从缝里散,里层汗一出来,反而更冷。你们这里若有更轻、更密、更保暖的衣料,孩子和老人先能多活不少。”
  炎獒本想顶一句,可走在前面的乌沉却没出声反驳。
  因为这话,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今日猎队的目标,是西边一处风背坡下常出没的冰角羊群。
  这东西不算真正的大凶兽,却也比普通山羊大得多,肩高几乎到人胸口,额前一对弯角像磨过的白石,冬毛厚得很,是黑岩部过冬常用的皮料之一。除此之外,肉能吃,筋能绷弓,骨能打钉,角还能磨药或者制柄,几乎没什么浪费的地方。
  一路走过去,郑毅才真正看清这些部落猎手平日是怎么找活路的。
  乌沉看雪印。
  炎獒听风向。
  赤牙负责绕着坡脚跑,找昨夜新压出来的细小蹄痕。
  队里年纪最大的猎手会时不时蹲下,掀开雪,看底下冻草折断的新旧、兽粪硬软和冰壳有没有被蹭开。每个人都有活,而且都很熟。
  郑毅跟着走了半个时辰,忽然明白过来。
  黑岩部的人,未必比南边一些宗门修士弱。
  只是他们强的方式,不在花哨招式,而在这一口口从风雪里试出来的“活法”。
  等到风背坡下时,果然看见了冰角羊群。
  一共七八头,正在薄雪和黑石之间拱食地衣。头羊尤其大,角尖都磨得发青,一蹄子刨开雪,便露出底下发黄的草根。
  乌沉抬手,众人立刻散开。
  没有谁大喊,也没有谁抢先逞能。
  炎獒和两个火鬃部来的汉子从左边压上,赤牙带两人兜后,乌沉则守正面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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