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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类的村庄去了。

他们这边的扒狗子属于秦岭豺,另外还有一种川蜀豺,这是国内归属于两个大类的豺种群。

曾经一度绝迹。

“那、那进山的时候多带些狗,就像咱们这次,带它个二十多条,能不能干得过它们?”

小年轻们都被吓怕了,追问道。

这都不用刘广利和王立献说话,陈凌就能回答他们。

“人少枪少,带再多狗也没用的,咱们的狗心眼老实,玩不过它们。”

“除非你遇到的是两三只扒狗子,不过以它们的狡猾劲儿,看到你带的狗多,两三只是根本不会露面的。”

豺狗子的习性其实就跟非洲的鬣狗差不多。

骨子里流着阴险狡诈的血。

盯上猎物之后,埋伏、骚扰、围堵、偷袭无所不用其极,普通的猎狗确实是玩不过它们的……

“你们富贵叔说得对。扒狗子单只不可怕,假如扒狗子成了群,哪怕就有十来只,不遇到咱们这样人多枪多的猎户,在山里也是没东西敢惹的,狼见了也要绕道走。”

王立献赞同的说道。

“行了立献,快别吓唬娃娃们了,人吓人吓死人,以后注意跑山的时候,没啥必要别往深处老林里钻就行了。”

刘广利收拾好枪,吹了声口哨把狗唤回来:“都回去睡觉吧,养好精神,等天亮之后,运气好应该能捡到肉。”

“啊?捡肉?这又是啥意思?”

年轻小子们又是听了个一脸懵。

王立献就道:“扒狗子是闻着咱们猎物的血腥气儿摸过来的,现在被咱们打跑了,肯定要换地方找吃的,它们吃东西喜欢吃野牲口的心肺肠子,把腔子掏空之后,剩下的肉一般就不要了。”

“咱们顺着脚印跟过去,运气好确实能捡到肉。”

“这……”

“还能这样啊?”

“哈哈,开了眼界了吧,好了快睡觉吧,扒狗子打跑就不会再来了,安安稳稳睡一觉,天亮起早点去捡肉。”

……

一夜安稳过去。

清早醒来,金红的日头已经爬到山顶。

“立献叔,没想到扒狗子还真没再来啊?后半夜居然这么安稳……”

“嗯,扒狗子被赶跑之后就不再过来了,经常就是来试探一下,知道打不过以后就不会再招惹,这就是它们的做派。”

“走,天晴了,去看看有没有野牲口的肉可捡?”

“走走走,捡肉去。”

众人立时精神振奋起来。

昨天吃的东西不算少,早晨并不饿,就收拾好东西,由刘广利和王立献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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