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3/3)页
,是继承自祖上的,而且经过惨烈的家族残杀,才最终掌控家族,这让狼无忌鄙视。
    嗯,他鄙视的不是金刀王对自家兄弟下手,他是狼王,狼的字典里,退让是耻辱,竟争才是永恒的主题,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兄弟,永远不要退让。
    他鄙视的,就只是一点,金刀王的出身。
    他觉得他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就有理由也有资格鄙视金刀王这种二代。
    但惟有在白牡丹这件事上,他有些羡慕,甚至是妒忌。
    能娶到白牡丹这样的女人,真的是一个男人最大的骄傲。
    可现在,金刀王在娶了白牡丹之后,居然还说他喜欢狼百灵,这就太无耻了。
    狼无忌心中怒火上涌,猛地站起,一运气,突然发现不对,真气居然有减弱之象。
    “你下了毒?”狼无忌又惊又怒。
    而骨箭这时已经远远逃到了庭院里。
    “没错。”金刀王得意的一笑:“尸王的扯骨丝,无色无味,入髓透骨,虽然不能立刻把人毒死,却能一丝一丝的拨人的真气,呵呵。”
    他说着笑了一下:“狼无忌,我劝你不要乱运真气,你真气运得越快,给拨去的真气也就越多……”
    他话未落音,狼无忌突然往前一纵,扬爪就向金刀王抓过去,身到中途,一个身影变成两个,脑袋也变成了狼头,更是幻出七个爪影。
    双身七影。
    这是狼无忌最高的功夫。
    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
    因为他知道尸王的扯骨丝,这种毒最初发作不明显,这也就是骨箭能在酒里下毒而让他没能及时发觉的原因,这种毒入体,最初身体完全没有什么反应的。
    但就是不能运功,越运功,毒性对真气的消融就越厉害。
    狼无忌之所以一起手,就使出最强的功夫,就是要趁着毒性对他的真气消融得不多,一举拿下金刀王。
第(3/3)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都在看:集群重炮轰杀修仙者玄幻:大人,得加钱凶案现场,我这个美少女能看见鬼太上武神诀洪武苟神:我只想活到永乐拿十亿道爷要飞升新婚夜,京婚大佬很上瘾炽热难眠:冷面总裁步步强占三十多没娶亲,捡个孕妻还嫌亏想吃绝户?我带养父嫁进军区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