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闭鲁’的发音由来也是一种将错就错。
‘Holmes’在英文中是很常见的姓氏,现在一般被翻译成‘霍姆斯’。但全世界最著名的‘Holmes’,在中国却被叫做‘福尔摩斯’。
就算不是‘霍姆斯’也该是‘胡尔摩斯’才对,怎么就‘胡’变‘福’了呢?因为清末民初最先翻译这本书的是两位大翻译家林纾和黄鼎。没错,他俩是福建人。
秘鲁在被欧洲殖民者刚发现时,被称为‘新西班尼亚’,独立后不再沿用这个极具殖民色彩的国名,而是采用了古老的‘Peru’一词,印第安语种是‘玉米之乡’的意思,和‘铁岭’、‘枣庄’是一个路子。
‘秘’在古汉语中发音为bì,而文风鼎盛的中国南方许多方言到现在也依然这样念。所以本来书面的确称之为‘mì鲁’,但因为那些年南方学者众多,生生把人家念成了‘bì鲁’。
但也有人说中文念做‘闭鲁’是根据西班牙语‘Perú’发音‘备鲁’来的。但问题又来了,如果是这样,什么当初不采用不会引发歧义的‘毕鲁’呢?所以我还是觉得‘南方方言说’更可信一点,至少有趣。
现在‘秘’在汉语词典是多音字,mì和bì,而bì专用于秘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所用。
来自玉米之乡的秘鲁国家队,他们的足球充满了南美最浓郁的乡土气息,球场各种小快灵,传接球和出脚频率非常快,中国队对此颇有些不适应,因为没遇见过。
南美最乡土的足球绝不是印象中的慢吞吞,非要把人过死掉才又一看二慢三通过,而正是像秘鲁现在这样利用两三个人小团队的快速推进。
这样的足球整体节奏不快,但局部可以快到对手怀疑人生,往往两三个人就把事情办了。不过,缺点也十分明显,就是战术性不强,如果遇到防守战术很成熟的对手,进攻效率就会低得令人发指。
所以秘鲁已经30脚射门,却还没有换来一个进球,前28脚给了丹麦。
中国队最强大的资本在于卓杨领衔的进攻端,防守战术肯定比不欧洲劲旅丹麦,也比不大多数欧洲二线强队。
不是斯福扎不会教,而是他教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