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正当大顺军西撤、清军在畿辅地区休整之时,山东、河南两省的官绅、土贼处于群龙无首,徘徊观望之际,非但弘光朝廷毫无进取之意,就连我们的史可法史督师也一样在军事上毫无作为。
史可法曾奏称:“近阅诸臣条奏,但知催兵,不为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饲之马,可以进取者?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为诸镇前驱。”
史可法言之凿凿,然而当时史可法和他的部将是不是真缺饷呢?
甲申五月建立江北四镇的时候,规定每镇额兵三万,每年供应米二十万石、银四十万两,由于当时一石米约值银一两,所以有的史籍径直写作一镇岁饷六十万,四镇合计每年二百四十万。
然而这年九月十二日“东平伯刘泽清、总督田仰奏请乞饷。上谕:东南饷额不满五百万,江北已给三百六十万,岂能以有限之财供无已之求?”
也就是说,至少在南明初期,江北四镇的军饷早已给足一年半之需,所谓缺饷云云,只是史可法不思进取的借口而已。
南明政府拥有淮河以南辽阔的地盘,在明朝崇祯灭亡之前,明朝政府每年从江南各地搜括大量财物,弥补宫廷和边关耗资,基本上是以江南的财力供养北方的开销。如今北方各地相继沦陷,分别归属大顺和大清,南明政府在财政收入上绝对是绰绰有余,可是南明政府的财政还是入不敷出。
在福王朱由崧出任监国的时候,有人主张依照旧例列入减免赋税的条款,以争取民心。但史可法却拒绝采纳,他说:“天下半坏,岁赋不过四百五十余万,将来军饷繁费,则练饷、剿饷等项未可除也。”
明朝灭亡就是因为崇祯的横征暴敛,可是南明政府乃至史可法犹自不误,照征不误,甚至变本加厉,南明和大顺政权的“三年免征”以及清朝多尔衮进入北京后立即宣布废除三饷,赋税按万历年间的册子征收相比,实在差得太远了。
可笑的是,在已经失陷于大顺和大清的地方,南明政府就很慷慨的免除赋税,福王登极诏书中大方的宣布:“自弘光元年始,山东钱粮全免三年,北直钱粮全免五年。”。真是自欺欺人。
南明政府在军事上毫无作为,军费开支却极度膨胀,左良玉和四镇将领在大清和大顺相持不下,两虎相争从中取利大好时机,不但无所作为,丝毫不见用兵,反而只求苟安,还为非作歹,给地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