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在板门店签订,同日,中朝联合司令部即发表战绩公报,其中明确写道:
自1950年10月25日参战至1953年7月27日停战,中国人民志愿军共阵亡11.4万余人,负伤救治无效致死者2.16万余人,失踪估计阵亡者0.8万余人,病亡者1.3万余人,总计在整个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军民因各种原因死亡的人数在15.6万余人左右。
1992年,抗美援朝战争纪念馆汇集全国各省市民政部门的统计,得出的烈士总数为171669名(从抗美援朝起至当时):四川30789名(含重庆),山东19685名,吉林18260名,辽宁13374名,湖南10687名,河南10673名,河北10155名,黑龙江8222名,江苏7268名,山西5835名,湖北5167名,安徽4151名,浙江3732名,广东3186名,广西2915名,陕西2802名,贵州2799名,江西2162名,内蒙古1683名,上海1634名,云南1482名,北京1438名,甘肃1041名,福建982名,天津461名,新疆61名,青海48名。
从上世纪末开始,抗美援朝纪念馆通过民政部下发通知,同时派员下到除西藏外的全国480多个地级市2670个县区单位,从地方最基本的县区民政烈士名单里面,逐一进行核对。该馆2006年公布的数字是志愿军累计牺牲183108人。这个数字铭刻在了抗美援朝纪念馆内“志愿军烈士墙”的中间花环中。“志愿军烈士墙”的两旁分别标注了30个省区市牺牲的志愿军人数:福建1173人;甘肃1259人;云南1604人;江西3258人;辽宁13374人;山东19766人;吉林18499人;四川21051人;湖南11541人;河北11853人;河南11048人;江苏8444人;青海56